在目前这个圈子里,很多人都在好奇,或者换句话来说,都很疑惑一件事情。
我辛辛苦苦炒币,这个是违法的吗?
今天Saul,一口气给你讲清楚!
在公众的普遍认知中,往往存在“个人玩虚拟货币就是违法”的误解。但从我国现行有效的监管规则来看,监管层从未一刀切禁止个人所有与虚拟货币相关的行为,核心规制的是虚拟货币相关的经营性、涉众性非法金融活动,个人单纯的持有、自担风险的投资行为,并不必然构成违法。
本文将以时间为线索,梳理我国虚拟货币领域的核心监管文件,厘清个人相关行为的法律边界。
一、我国虚拟货币核心监管文件时间线梳理
1. 2013年12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银发〔2013〕289号)
这是我国首个针对虚拟货币的正式监管文件,奠定了我国虚拟货币监管的基础基调。

• 核心定性:明确比特币不是法定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其性质属于“特定的虚拟商品”。
• 禁止范围:仅针对金融机构、支付机构,明确禁止上述机构开展比特币相关的兑换、托管、抵押、结算等业务。
• 对个人的态度:文件明确认可“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比特币交易的自由”,未对个人持有、交易虚拟货币作出任何禁止性规定,也未将个人相关行为定性为违法。
2. 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俗称“94公告”)
该文件针对当时国内泛滥的ICO(代币发行融资)乱象出台,是我国虚拟货币监管的重要转折点。

• 核心定性:明确代币发行融资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严令全面禁止任何代币发行融资活动。
• 禁止范围:核心规制两类行为,一是面向公众的代币发行融资行为,二是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的经营性服务,包括禁止平台从事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的兑换、交易撮合、定价、信息中介等业务。
• 对个人的态度:文件未禁止个人持有虚拟货币,也未禁止个人之间一对一的、非经营性的虚拟货币转让行为,规制的核心始终是涉众的融资行为与平台的经营性活动,未触碰个人的持有与私下转让自由。
3. 2021年9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银发〔2021〕237号)
这是目前我国虚拟货币监管领域效力层级最高、规则最严的核心文件,也是公众误解最多的文件。

• 核心定性: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划定了非法金融活动的具体范围,包括:虚拟货币兑换、虚拟货币交易撮合、代币发行融资、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等;同时明确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 对个人的态度:文件仅作出了民事层面的约束,即“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并未将个人持有、投资虚拟货币的行为定性为行政违法行为,更未直接定性为刑事犯罪。
简单来说,个人投资虚拟货币的行为,在民事层面不受法律保护,亏了钱不能通过诉讼寻求法律救济,但监管部门不会因为个人单纯持有、投资虚拟货币就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该行为本身不构成违法。
4. 2022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修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该司法解释是虚拟货币监管的刑事配套规则,明确将“以虚拟币交易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列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认定情形,但其规制的核心仍是面向不特定公众的经营性、涉众性融资行为,而非个人的单纯投资、持有行为,进一步明确了刑事追责的边界。

二、个人虚拟货币相关行为的法律边界厘清
结合上述监管文件,我们可以清晰划分个人相关行为的合法与违法边界:
1. 不构成违法犯罪的个人行为
• 个人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单纯持有虚拟货币;
• 个人之间一对一的、不以经营为目的的虚拟货币转让、赠与;
• 个人在不违反地方能耗管控规定的前提下,通过挖矿获得虚拟货币(仅持有挖矿所得的虚拟货币本身不违法)。
2. 属于违法甚至犯罪的个人行为
• 以经营为目的,面向不特定公众开展虚拟货币兑换、交易中介、托管、结算等业务,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 利用虚拟货币开展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活动,将构成相应的刑事犯罪;
• 利用虚拟货币为上游犯罪洗钱、转移资金,将构成洗钱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
• 通过虚拟货币实施逃汇、非法买卖外汇等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将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逃汇罪;
• 违反地方禁令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三、最终结论
我国现行的虚拟货币监管体系,核心逻辑是“禁止非法金融活动,不禁止个人自担风险的持有与投资”,从未一刀切地认定“个人玩虚拟货币就是违法”。
监管的红线始终清晰:涉众性、经营性的虚拟货币相关业务,一律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坚决禁止;而个人单纯的、自担风险的持有、投资行为,不属于违法犯罪,仅在民事层面不受法律保护,相关损失由个人自行承担。
最后必须郑重提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严重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赌博、非法集资、诈骗、传销、洗钱等大量违法犯罪活动,存在极高的财产风险与法律风险。
即使个人单纯持有、投资的行为不构成违法,也完全不被法律所鼓励,强烈建议远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维护自身的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BTC #法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