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USDT换汇入刑?

10月,北京检察机关公布的金融检察典型案例中,一起以USDT为媒介的非法经营外汇案引发行业震动:涉案资金达11.82亿元,5名被告人因非法经营罪分别获刑2至4年。

此案的关键价值,绝非"金额巨大"那么简单它首次清晰界定了"虚拟货币跨境换汇"的刑事边界:司法机关判断的核心,从不在于"虚拟货币是否属于货币",而在于行为是否规避外汇监管,实现人民币与外币的非法转换。

长期以来,这类行为凭借"技术性中介""隐蔽性交易"的外衣,在OTC圈层,跨境资金需求群中频繁运作。

林某等人的行为,绝非单纯的"USDT买卖"从资金流向看,其本质是一套具备完整金融属性的"替代性跨境支付体系",具体结构可拆解为四步:

1.资金起点:境内需求方的人民币资金(通过个人银行账户转入);
2.转换环节:在境内虚拟货币平台,用人民币直接购买 USDT(完成"法币虚拟币"转换);
3.跨境环节:将USDT通过跨链技术转出至境外虚拟货币平台;
4.资金终点:在境外平台将USDT兑换为等额外币,转入境外银行账户。
这套路径完全绕开了法定外汇监管体系既不受"个人每年5万美元购汇额度"限制,也未经过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