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具论》概要导入
上帝遐想
这是一段你能看到文字
却听不到声音的音乐
以图为例做事实分析:
中间主体(本身主体)
终端主体(本身主体)
工具层层镶套,要合理
谁是 0 前面的 1
谁是 1 前面的 0
所有权、使用权、控制权
这里不做过多解说
只使用一些记录事实的文字
在固定的时空里
有属于每个人的权益与自由
中间主体(本身主体)
与终端主体(本身主体)
在文字语言里和稀泥,
字面上主体缺失,
实际上一个不少一个不多,
鬼话连篇,当不必全信!
主体与本身主体一直都在,
任何人事物都存在的一个整体!
人跟工具是要分开的
人不能是工具
主体与本身主体不能颠倒
也不能错配 不能分开理解
所有的一切,除了人以外
都属于工具,没有例外
人类的主体性
只能存在于人类参与构建的社会中
跳出人类社会
人类就只能是客体
以此类推
不同主体的人存在于不同的空间
法律把人视为客体
法律这么一个工具却成了主体
恰恰是主体颠倒的错误表现
当问责法律背后的主体
事物边界是自洽的
边界不是事物本身的主体部分
法律的主体——“裁判员”
用法律套现实世界的边界
不自洽,且与现实世界吻合度偏离过大
最主要的是裁判员不是社会的主体
裁判员的主体只存在于他所处的行业
法律是工具,主体是人
人的主体性要高于任何工具
人与工具的主体关系不能颠倒
诸多工具主体中,使用者是终端主体
也是最主要的主体,其他都是中间主体
按正常逻辑,中间主体是为终端主体
提供支撑和服务的
现实有时候总会把它搞反了
中间主体成了主要主体
中间主体围绕着终端主体
不断的进行主体切换
使用手上的工具
轮番对终端主体进行“狂轰滥炸”
工具本身的功能发生了畸形变异
文字语言、货币、法律、权利、公司…等
除了人以外,所有的一切都属于工具
这些工具全都变得不再是中性
工具的主体反映到每个人身上
更是面目全非,人性败露
工具本身的设计指向终端主体
工具的主体不能越界、跨界
工具层层镶套,要合理
以手机为例:
手机厂商给每个用户手机上了一把锁
这把锁是某些机构颁发的证书
用户对这些证书根本不了解
证书锁着手机
钥匙却被手机厂商分给了合作企业
你让用户怎么想的通这种事
钥匙本该在自己手上,
现在倒好在别人手上
这群家伙拿着钥匙随便串门,
这些都是在法律框架下完成的
法律的主体
此时在用户面前扮演的是啥角色
中间主体与终端主体,
既是独立的,又是统一体
中间主体又多了图片不可见
需求决定着社会走向
被允许的合理需求,
决定着社会稳健运行的方向
中间主体(本身主体)与终端主体(本身主体)
有些时候是可以相互转换的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
你购买了一件商品是消费者,同时也参与了有关这件商品流通的前置工作
在不同的时间跟空间环境下,
正确看待工具交互的边界很重要
大部分工具都在公共空间流通
工具交互主体,都需要向用户负责
为了避免一些误解,
以流通中的一瓶酱油为例,大概有几个组成部分:酱油、瓶子、瓶盖、商标用纸、商标文字图案,贴商标纸的胶,生产以上这些组件的设备及配套,销售流通环节,售后等环节,这么多的中间主体,都需要向终端主体(人民)负责,在现有的全球国家体系中,这项工作基本上是由政府代办,政府也是中间主体,有时办的也不好,这中间就会出现很多的矛盾,矛盾也是工具,矛盾是中性的,但不合理的矛盾是不被允许的,具体怎么个不合理就不解释了,当然哪个环节出问题了,对应的工具背后的主体就要向终端主体(人民)承担责任,……
注:工具是指除了人以外的所有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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