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NK Ripple的CTO David Schwartz和律師Bill Morgan對美國SEC對「#Cryptoassets 安全性」的定義表示擔憂。

Ripple的首席技術官(CTO)David “JoelKatz” Schwartz對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對「加密資產安全性」的定義表示擔憂。

在主席Gary Gensler的領導下,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將加密資產的安全性定義為包括數位資產、虛擬貨幣、硬幣和代幣的資產。他們認為上述所有資產都符合聯邦證券法下的「安全性」定義。

Ripple 的 CTO David “JoelKatz” Schwartz 反駁 SEC

Ripple 的 CTO David “JoelKatz” Schwartz 對 SEC 在 Wahi 訴訟中的文件反應。他表示 SEC 的「加密資產證券」定義僅符合類似代幣化股票的東西。SEC 可能在政府中散播錯誤信息。

他解釋說,「透過分散式帳本轉移的東西」代幣不是合約、#transactions ,或計劃。因此,它們不能被分類為投資合約。「所以要成為證券,它們必須符合美國法律下作為證券的其他標準。」

此外,「資產」這個術語是模糊的。他舉了一個例子,當某人賣一顆蘋果時,所收到的資產不僅僅是蘋果。「如果蘋果有缺陷,你也有權告我,這是你購買的資產的一部分。」Gary Gensler 認為幾乎所有的加密行業中的東西都是證券,包括那些已經確立的並不算是證券的。

法官 Torres 裁定 $XRP 的程式化銷售不屬於 Howey 測試下的證券。然而,Gensler 與法院的看法不一致。

Pro-XRP 律師 Bill Morgan 指出,SEC 使用了像是「加密資產證券」和「加密證券市場」這樣的術語來推動其議程。他主張 SEC 在散播宣傳。

Morgan 清楚表示這些術語在美國證券法中並不存在。此外,SEC 不能也不會定義這些術語,因為他們相信加密貨幣不需要任何規則制定。

「SEC 制定了一個加密資產證券的定義,而不是僅僅使用市場會有一些標準來決定某個加密貨幣是否為加密資產證券。但是 SEC 甚至無法告訴國會 #ETHEREUMS 是否是一種證券。他們自己術語的定義甚至都沒有。」

與此同時,Coinbase 迫使法院介入,因為 SEC 已正式拒絕加密規則制定的請求。SEC 聲稱「現有的證券法適用於加密貨幣,」並且「SEC 也通過規則制定來處理加密證券市場,」以及「維持委員會在設定自身規則制定優先事項上的裁量權非常重要。」

🗣🗣賦能我們的使命:對於專注服務的提示。🗣🗣

👉用戶被鼓勵透過提供慷慨的小費來支持這個使命。🗣

這讓創作者更加努力,確保持續提供一流的投資建議。#BinanceTournament

@WISE PUM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