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審視區塊鏈的DCF論點
儘管我已經清楚地說明了爲什麼以費用或折現現金流(https://t.co/yPtk8mxSl7)來評估以太坊是不合理的,但DCF和基於費用的模型無疑是錯誤的邏輯。

將傳統指標應用於區塊鏈是目光短淺的,但如果像Solana這樣的鏈想要將其應用於自己,那也沒問題。但不要將其應用於以太坊,因爲以太坊遠遠超越了這一點。

DCF、驗證者收入或協議費用都偏離了重點。這就像在1998年通過亞馬遜的運輸成本來評估其價值一樣。如果你將Solana視爲一個軟件即服務(SaaS)公司,估算其未來現金流並將其折現到現值,那也沒問題。但不要將其應用於以太坊,因爲以太坊不是那樣。

DCF框架在審查下迅速崩潰:

* 區塊鏈不是公司。它們沒有股東、保留盈餘或尋求最大化利潤的管理層。但如果Solana對自己有不同看法,那也好,爲自己做,但不要爲以太坊做。
* 收費結構是動態的,通常是政治性的。協議可以——也確實會——出於戰略原因降低費用(例如,第二層擴展)。
* 補貼扭曲現實。Solana大幅補貼驗證者收入,這使得感知的“收益”膨脹,而沒有反映真實、自然的使用情況。因此,也許應該按人爲補貼的百分比來折扣Solana的DCF。至少是25%,如果不是更多的話。

最終,DCF假設有一箇中央發行者和一個可預測的收入流,而這兩者在去中心化的公共區塊鏈中都不是自然存在的。但Solana不是一個公共區塊鏈。它更傾向於成爲一個私有區塊鏈。

所以,讓我們不要在這個基礎上將Solana與以太坊進行比較。讓Solana與數據庫公司或Hyperliquid進行比較,看看它如何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