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我遭遇了一場司法騙局。那一刻,我決定保持沉默,不講述我的故事,等待正義的審判。結果,我贏了這場官司,不止一次,而是兩次。但我明白,沉默只會保護有罪的人。所以,這次我不會再犯同樣的錯誤:我要把發生的一切,以及我所經歷的一切,都講出來。
負責這起騙局的人在邁阿密收了一筆現金。回到委內瑞拉後,他非但沒有交代這筆錢,反而私自留了下來,並編造了一個針對我的案件來掩蓋他自己的盜竊行爲。我不知道的是,他收款和清點每一張鈔票的過程都被錄了下來。證據就在視頻裏,不容置疑。
最荒謬的是,這四個明知全款到賬的人,恰恰是這名男子誣陷的受害者,意圖私吞所有款項。這番舉動令人毛骨悚然,多虧了那段錄音:它成了打贏官司的關鍵。
我很快就會寫一篇關於那件事的獨家報道,並播放證明一切的視頻。今天,在這場新的審判中,我決心不再保持沉默。這一次,我要一步步地講述事情的經過,包括姓名、日期、文件和證據,以便記錄真相,防止有人再次用同樣的伎倆來對付其他公民。
我想說清楚...
我來這裏不是爲了分裂我最愛的國家,也不是爲了尋求好處。我來這裏是爲了伸張正義。我對任何國家機構或政府官員都沒有意見;我的問題在於那些參與策劃、並利用公職人員和機構的職位來執行此事的人。我要求他們承擔責任,要求法治保障,並要求社會銘記歷史。
我的案例中的記錄數據
入獄7個月。
我被指控的 12 項罪名中,有 9 項是虛假的。
+1,500 條證據。
已提出 17 起投訴。
123 起有記錄的強姦案 + 酷刑和非人道待遇。
10 條證據/程序傷害軸線。
17 項無效裁決已向法院正式宣告。
我被指控犯有 12 項罪行。
下列姓名和資料均收錄於司法和行政檔案中,具體包括第 32 檢察院 AMG 案卷第 MP206965-2024 號、第 11 審判法院案卷第 11-J1505-25 號和第 3 保護令庭案卷第 S3Ac-7367-25 號、TSJ 案卷第 2025-0869 號,以及 2025 年 6 月 5 日和 9 日向公共部提交的投訴案卷第 003-749 號和 003-750 號:涉嫌參與和關聯於旁遮普國家警察局 (DAET)、第二監察法院的戴維·愛德華多·佩雷斯·涅韋斯博士、第 45 國家檢察院 (奧馬爾·格雷羅) 及其助理 (戴安娜·德爾·瓦列·查帕羅),以及保羅·涅託·戈迪略 (V-17,362,899), César Sánchez (V-7,162,585)、Félix Alejandro León Montenegro (V-21,505,659)、Pável García Sandoval (V-6,321,859)、Yusepp Hamenote Rodríguez Natera (V-18,539,341)、Pedro José Rojas Varrasso (V-25,849,968)、Samer Nader Ahmad Dommar (V-25.493.306)、Carlos Carmona (V-16.844.383)、Yamilat Katheryne Alves Jaimes (V-11.939.884)、Paola Vanessa Zavatti Reyes (V-16.563.864)、Elio Colmenarez (V-26.466.730),胡安·帕德隆Lopez (V-4.474.374)、Jesus Elias Vasquez Tarbay (V-10.007.940)、Maria Elena Romero de Gonzalez (V-17.563.066)、Esther Kiss、Juan Kassabji、Luis Elvis、Yoandris Rives Rodríguez(B2BROKER 員工)、Héctor Saavedra Segura (B2Broker)僱員),以及訴訟中確認的其他 17 名公民。
這種關聯很容易證明。對2022-2025年電話記錄(包括通話和短信CDR、手機號碼/位置、IMSI/IMEI、消息元數據和數據日誌)的取證分析,證明了關鍵日期和相關人員之間存在關聯。交叉引用時間、地點和聯繫人信息,可以重建時間線和關係圖(誰與誰通話、何時通話、在哪裏通話)。就是這麼簡單,目前已向檢察院和法院提起訴訟。
檢察官管轄權:我案中的一個關鍵違規行爲
我在審判期間從未受到正式指控。然而,根據第2064/2022號和第1320/2021號決議,被任命爲海關和稅務專屬管轄權檢察官的奧馬爾·何塞·格雷羅·埃爾南德斯(Omar José Guerrero Hernández)和戴安娜·德爾·瓦列·查帕羅(Diana del Valle Chaparro)兩位檢察官,在普通犯罪總局(DGCDC)註冊,介入了一起與其專業領域無關的案件。
儘管他們的法律管轄範圍僅限於海關和稅務事宜,但他們都領導了一項調查,並對完全不相關的事項提出了指控:網絡犯罪、加密資產、《有組織犯罪法》(LDOT)、《反洗錢法》(LOCDOFT)、僞造與海關無關的文件、煽動仇恨等等。
檔案中並未包含共和國總檢察長將案件重新分配給他們的明確且合理的行爲,也沒有任何正式的相關命令授權他們在案件範圍之外採取行動。這違反了《憲法》第49條所規定的自然法官和檢察官原則,並導致所有訴訟因缺乏管轄權而無效。
籠統的指控,缺乏個性化
第45名檢察官對我的伴侶一併指控了九項罪名,既沒有具體說明具體行爲,也沒有具體說明時間、方式、地點、手段或參與方式。唯一的罪證是他與我的情感關係,而他本人沒有任何事實依據,無法證實或提供合法證據。這種指控方式違反了個人刑事責任原則,無視無罪推定原則,並將個人關係變成了任意的迫害標準。
“一小撮腐敗官員正在破壞我們領導人的政績。”
這些數據有文件證據、會議記錄、法醫記錄和正式請求的支持,所有這些都納入了文件中,並有專家報告和技術證據支持。
這個故事是這樣開始的……
我用自己的資金爲這個項目融資了11年。在沒有任何資金支持的情況下,我以1000萬美元的價格出售了CCSCEX 40%的股份。所謂的利益相關方是Paul Nieto Gordillo(Agroecologic的所有者)、César Sánchez(Cardtech Corp、Cardtech Servicios和Cardtech Corporación的所有者)以及他的得力助手Félix León Montenegro。
兩年來,他們一直找藉口,連2%的錢都沒出。案卷顯示,保羅和菲利克斯一分錢都沒出。根據指控和文件,他們涉嫌策劃了這場陰謀,以及針對我的酷刑和殘酷不人道的待遇,並招募了參與者。
您可以在此處看到 Cardtech Services 的股份購買協議和估值。
2024年12月,我獲悉——Cardtech集團前首席執行官安德烈婭·格拉·桑切斯(Andrea Guerra Sánchez)證實了這一點——Cardtech Corporación和Cardtech Servicios的所有會議記錄都是僞造的。安德烈婭聲稱她自2022年11月23日起就離開了委內瑞拉,會議記錄上的所有簽名都不是她的。用於支持這些指控的會議記錄也是如此,其中列出了塞薩爾·桑切斯·蒙特內格羅(César Sánchez Montenegro)、費利克斯·萊昂·蒙特內格羅(Félix León Montenegro)、保拉·瓦內薩·扎瓦蒂·雷耶斯(Paola Vanessa Zavatti Reyes)、胡安·帕德龍·洛佩斯(Juan Padrón López)、赫蘇斯·埃利亞斯·巴斯克斯·塔爾貝(Jesús Elías Vásquez Tarbay)和瑪麗亞·埃琳娜·羅梅羅·德·岡薩雷斯(María Elena Romero de González)被指控爲高管。
據稱,這一切都是在註冊局的共謀下安排的。2024年12月2日,我們向SAREN正式投訴文件造假。至今我們尚未收到任何官方回覆。
— 安德烈亞·格拉·桑切斯 (Andrea Guerra Sánchez) 的完整宣誓聲明可在此處閱讀。
您可以在這裏閱讀我2017年發表的第一篇文章,我在其中首次公開提出了加拉加斯商品交易所®(CARACAS COMMODITY EXCHANGE®)項目的構想。本文駁斥了這些人在第45屆國家檢察院的陳述(案件卷宗MP-208670-24)以及第15號起訴書中所聲稱的加拉加斯商品交易所®“是由他們在2022年創建的”。
2024年10月17日,蘋果批准了首個委內瑞拉交易所在其174個國家的App Store上線。這是一個多幣種和多加密貨幣交易所,擁有超過12項功能,旨在實現全球合法運營,並旨在影響委內瑞拉的平行美元。同一天,我在我所有的社交媒體賬戶上發佈了這段視頻。
晚上9點,SUNACRIP的官員帕維爾·加西亞(副主任)給我發了短信,然後又打了電話。我錄了音,通話持續了大約一個小時——我之前聽說過他的名字,因爲保羅·涅託告訴我,他們是金礦的合夥人,所以我錄了音。通話一開始就威脅我:“我要和總檢察長辦公室、執法部門以及其他很多人交涉。” 在同一次通話中,他敲詐我,要求我支付100萬美元的“許可證費”。即便如此,在同一次通話中,我們同意在2024年10月21日在加拉加斯商品交易所總部對交易所進行“審計”。當天,他來了,查看了主要錢包(全部視頻和音頻),並將敲詐費提高到500萬美元的許可證費。我拒絕了,並在收集到所有證據後將這一切報告給了檢察官辦公室。
隨後,一份包含12項指控的案件卷宗浮出水面。正如我在書面文件和正式投訴中堅稱的那樣,這些指控毫無根據,而且是我所描述的協同行動模式的一部分。根據我在調查和程序性行動中記錄的情況,我認爲存在個人與官員之間的協同,旨在劫持CCSCEX®生態系統,並讓我在道德和經濟上破產。
一切就是這樣開始的……
2025年1月28日下午2點,我在烏達內塔大道(Urdaneta Avenue)的CICPC入口處被巴基斯坦國家警察局(PNB)拘留。他們留下了所有僞造記錄的證據。第二監察法院於1月23日簽發了一張“對CICPC有利”的逮捕令,但從未上傳到塞拉利昂州警察局(SIPOL)。他們沒有與CICPC進行協調,我的拘留記錄也沒有任何官方的可追溯性。對我來說,這段空白預示着即將發生的事情:一份準備將我從CCSCEX(中央情報局)除名的案卷,指控我12項罪名,並毀掉我的名譽。他們把我單獨監禁了72小時。在此期間,他們把我銬在椅子上,用一個袋子勒死我,強行打開我的設備,但設備始終無法打開。第45屆國家檢察官奧馬爾·格雷羅和專員卡洛斯·勞塞奧在DAET-PNB旅現場。我正式聲明:我要求從當天下午5點開始保存並提取內部攝像頭進行法醫鑑定。那些視頻是他們對我所作所爲的直接證據,但證據被意外刪除了,哈哈哈哈
僅供參考,以防同樣的事情發生在你身上......
侵犯權利。CRBV 44(人身自由)和49(正當程序:合法性、動機、訴訟公開性);證據鏈/可追溯性的中斷(COPP 181、183、187)。
判例法:TC-2021-0034(T. 4.º Control,加拉加斯):“未在 SIPOL 登記導致剝奪自由的行爲無效,並違反了法律確定性。”;AC-2019-0458(加拉加斯刑事上訴法院):“旁遮普國家警察局只能執行向 SIPOL 提交的命令;否則,其行爲超出了其職能管轄範圍。”
在我被拘留期間,1月28日下午6:16,我所有的加密貨幣都從我的幣安賬戶被轉走了,賬戶ID爲236842918,IP地址爲190.52.100.63。2月9日上午10:06,我的Netflix似乎連接到了一臺來自埃爾螺旋區的創維SWTV 20SA-PRO電視(IP地址爲190.52.100.62)——就在我被拘留期間。他們試圖捏造背景,使我看起來像是在調查政府或官員。

他們憑着技術檢查令突襲了我的家和加拉加斯商品交易所®辦公室,卻沒有任何物品。他們拿走了兩塊勞力士手錶、金飾、現金、電子設備和私人文件。他們沒收了我的設備,甚至我的衣服,沒有封條,也沒有保管鏈,他們想抹去所有證據——他們真的這麼做了。他們萬萬沒想到的是,我把所有東西都備份在了幾個雲存儲上。之後,我們追蹤到被盜設備在蒂烏納堡、烏達內塔大道和拉林科納達的移動軌跡,沒有任何保管鏈。九個文件夾,超過2500頁(包括2021年至2024年的會議記錄、許可證、會議記錄簿和收據),全部不見了。

在預審中,我被指控九項罪名:煽動仇恨、計算機欺詐、僞造文書、不當訪問、欺騙性提議、洗錢、共謀犯罪以及其他相關罪行。所有這些指控都缺乏最基本的法醫證據:沒有原始文件,沒有哈希值,沒有元數據,也沒有帶有保管鏈的日誌。他們存在脅迫行爲,也存在敲詐勒索:他們向我索要10萬美元——旁遮普國家銀行的官員也參與了這場陰謀——以換取我伴侶的自由。我報了案,並提供了姓名和日期。
我已經入獄七個月了。在此期間,我係統地梳理了發生在我和薩曼塔身上的事情:在西班牙國家警察總局(SIPOL)外被捕、無證進入、脅迫和酷刑、支持消失、使用簡單副本、缺乏專家報告、未經清點的搜查、證據的違規移交以及程序上的沉默。我針對這些事件提交了17起投訴,104起有記錄的違反保障的行爲,15起正式的無效判決,以及12起針對我們涉嫌犯罪的案件,這些案件正在審理中。
我不僅敘述事實,還證明了它們。我收集了超過1500份證據,包括音頻、文件、視頻、照片、傳輸捕獲、IP地址日誌、行程記錄和元數據。2025年4月4日,我向第二控制法院提交了一張包含所有證據的16倍速DVD-R1(案件編號02C-1486-2025,第95頁)。它包含客觀材料。我明確請求將其保存、納入案件卷宗並進行法醫鑑定。然而,2025年7月31日,在審判法院的一次聽證會上,我和辯護律師一起審查案件卷宗時,發現所有證據都隨DVD意外消失了,事情的起因就此揭曉。
當我問書記員那份卷宗是否完整時,她肯定地回答道。當我指出這不可能,因爲我的證據比卷宗的其他部分都大時,她只是簡單地回答說:“那它們就丟了。” 丟失的材料中包括關鍵的視頻和錄音,包括那些記錄涉嫌敲詐勒索的錄音。真是巧合?
需要明確的是:因法院過錯導致的證據丟失,嚴重違反了證據保管鏈(憲法法院第181、183和187條)、辯護權和正當程序(巴斯克地區憲法法院第26和49條),並自動觸發巴斯克地區憲法法院第174和175條規定的絕對無效性。如果法院允許或導致您的證據消失,則缺陷不僅限於該特定證據:它會污染整個程序,並根據憲法法院和刑事上訴法院反覆強調的原則,要求撤銷整個案件。
因此文件中記錄的缺陷正好是 104 個。
這就是我的故事:有精確的日期、確定的地點、可驗證的證據,以及一份有文件支持的全面敘述。我並非尋求戲劇化;我尋求的是覈實和有效的司法監督。當公職人員承認或使用不誠實的“證據”時,這不僅侵犯了被告人的權利,也損害了整個司法體系的尊嚴。我已經用文件、記錄和正式的專家意見徵詢證明,他們對我所做的並非正義,而是一個從一開始就存在缺陷的程序。
這不僅僅是在敘述我的案子。我想幫助那些經歷過類似情況的人。在接下來的章節中——我會解釋每一項指控——你可以下載我用來駁回指控的每一份文件、我的禁令模板,以及我們在該禁令上的經歷,這樣你就可以將其應用於類似的案件。
大會
從這部“Netflix 電影”開始,自 2024 年 6 月起,這裏提到的那些人——以所謂的投資者 Paul Nieto Gordillo、César Sánchez Montenegro 和 Félix León Montenegro 爲首,以及 Yamila Katheryne Alves Jaimes(前合規官)、我的助理 Carlos Carmona 和 Pável García(SUNACRIP 副主任)——開始計劃並執行對 CARACAS COMMODITY EXCHANGE® 公司的剝奪,自 2025 年 6 月起,如文件中記錄的證據、電話證據、照片、視頻和證人音頻所示。
關鍵日期
2024年10月10日,我收到了一些“緊急文件”,並根據指示要求以B2Broker的名義簽署。在此情況下,Pedro Rojas涉嫌與Yoandris Rives Rodríguez和Héctor Saavedra Segura(B2Broker員工)合謀僞造數字文件,並與Paul Nieto Gordillo、Félix León Montenegro、Yamila Katheryne Alves Jaimes(前合規官)、Carlos Carmona和César Sánchez Montenegro一起,獲取sw.exchange密鑰、API和錢包的控制權。附件顯示,這些“緊急文件”均以B2Broker的名義簽署,此外,還有官員Pavel Garcia發送了一份據稱帶有僞造的監管局簽名的文件。據稱,憑藉這份材料,對該平臺的運營控制已完成,B2Broker 也放棄了訪問權和控制權。
2024年10月17日。那天,蘋果批准了我們的產品在174個國家的App Store上架:一個支持多種貨幣和加密貨幣的交易所,擁有超過12項功能,可以在全球範圍內合法運營。我把視頻上傳到了我所有的社交媒體賬戶。
晚上9點,時任SUNACRIP副主任的Pável García給我打了電話。這通電話——我錄了音——持續了大約一個小時。他一邊威脅我(“我要與總檢察長辦公室、執法部門和其他人交涉”),一邊要求我支付100萬美元的“牌照費”。即便如此,我們還是在同一次通話中安排了2024年10月21日在CCSCEX總部對該交易所進行“審計”。那天,他來了,查看了主要的錢包,並通過視頻和音頻把罰款金額提高到了500萬美元。我拒絕了。我把他打發走了,繼續我的工作。
2025年10月29日。他們利用一份爲可能的股份出售準備的示範契約(該契約從未執行),盜用其格式,修改後將51%的股份分配給自己,僞造簽名,並且從未在SAREN登記該文件(該文件包含在第十一審判法院檔案編號11-J1505-25的虛假契約中)。荒謬之極的是,在同一份虛假契約中,我以51%的股份出現,從而僞造了102%的股份。他們憑藉這份僞造的契約,給自己授予行政和法律職位,冒充業主前往SUNACRIP,並繞過LOPA、COPP和其他一系列法律,直接向副局長Pável García和第45國家檢察院(Omar Guerrero及其助手Diana del Valle Chaparro)提出申訴。
2024年11月13日至14日,他們頒佈了兩項行政命令。第一項命令是“罷免”我作爲加拉加斯商品交易所(CARACAS COMMODITY EXCHANGE, C.A.)總裁兼股東的職務;在這兩項命令中,他們都將所有法律和行政權力都歸於自己。14日,他們利用這份文件——在沒有法院命令的情況下——向關鍵供應商B2BROKER發佈了一份據稱由SUNACRIP主管簽署的僞造聲明,指示他們交出SW.EXCHANGE的“應用程序、主密鑰、API、主錢包、系統和軟件”。B2BROKER的員工Yoandris Rives Rodríguez和Héctor Saavedra Segura奉Pável García和第45任檢察官Omar Guerrero的指示,實施了此次接管:
他們劫持了 sw.exchange、ccscex.com、criptoversity.com 和 exchangetoken.org。
他們阻止並劫持了支持渠道、錢包、API、服務器、內部系統和公司電子郵件。
他們從該公司的 Google Workspace 中提取了文檔、密碼、數據庫、數字資產和戰略文件。
SUNACRIP 官員的違規行爲
本人現提交本人在與SUNACRIP合作過程中遭受的憲法、行政和行業侵權行爲,並附上相關證明文件。每項侵權行爲均包含適用法律、證明材料及其法律範圍。
侵犯信訪和及時答覆的權利
違反規定:《CRBV》第51條(請願和及時迴應的權利)和《LOPA》第4條(積極的行政沉默)。
證據事實(附證明文件):
2022年4月22日:我通過直接聯繫加密貨幣資產監管局,支付了10.6萬歐元的交易所牌照費用(12個月)。該聲明由保羅·涅託(Paul Nieto)以紙質形式送達,並由主管肯尼·羅德里格斯(Kenny Rodríguez)發送至電子郵件和WhatsApp(備份在證據驅動器文件夾中)。
2022 年 11 月 5 日:保羅·尼託 (Paul Nieto) 在簽發當天就向我提供了在辦公室有效期爲 3 個月的臨時授權。
2022 年 11 月 5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0 日:由於具有永久許可證狀態,我們每月發送通信請求永久許可證:2022 年 11 月 7 日、2022 年 11 月 8 日、2022 年 11 月 9 日、2022 年 11 月 10 日。
2022年10月:保羅·涅託提交了一份所謂的新授權,內容是“每90天自動撤銷”。2024年11月14日,我收到SUNACRIP副主任帕維爾·加西亞的批准函,並確認該文件爲僞造。
隨後發送了最終許可的通信(已在 SUNACRIP 2023 的機構干預背景下):2023 年 5 月 9 日、2023 年 7 月 6 日、2023 年 8 月 23 日、2024 年 3 月 19 日、2024 年 10 月 7 日、2024 年 10 月 18 日、2024 年 10 月 22 日、2024 年 11 月 18 日、2024 年 11 月 25 日、2024 年 12 月 8 日。
SUNACRIP 從未迴應我 30 多次正式和重複的請求(包括實體請求和電子請求)。此舉違反了《西班牙民法典》(CRBV)第 51 條,並觸發了行政沉默條款(LOPA 第 4 條),該條款規定了針對未答覆請求採取的行動。
違反正當程序和辯護權
違反規定:CRBV 第 49 條和 LOPA 第 18、49 和 63 條。
事實:SUNACRIP 從未啓動行政程序或通知我開啓文件;它沒有給我提供證據或論據的機會。
法律依據:完全缺乏程序,阻礙了辯護和反駁的進行,使任何後續內容行動無效,並違反了有效的司法保護(CRBV 第 26 條和第 257 條,依據相關規定)。
違反合法性和法律確定性原則
違反規則:CRBV 第 137 條;LOPA 第 18 和 19 條。
事實:兩年多來,政府一直默許或主動授權該行動,沒有采取撤銷行動,也沒有做出合理且通知的正式決議。
法律依據:行政部門必須依法行事,並採取合理的、公開的、通知性的行動。長期不作爲會造成法律上的不確定性,並違反合法性原則。
違反合法信賴及行政誠信
違反規則:公共法律原則,涉及 CRBV 第 26 條(保護)和 CRBV 第 141 條(公共行政爲公民服務)。
事實:CCSCEX 和 SUNACRIP 之間存在持續、正式和真實的關係;從未出現過異議或機構警告(在 Drive 文件夾中備份,其中包含收據和通信確認)。
法律依據:合法的信任保護公民免受任意改變:如果實體知道、容忍並且長期不反對,它就不能隨後批准其同意的行爲。
違反不溯及既往的原則
違反規則:CRBV 第 24 條(法律適用於未來;禁止追溯制裁)。
事實:我的所有行動都是在事先授權和行政沉默下進行的;期間沒有任何改革或禁令的通知。
法律依據:國家不能制裁現行法律框架所涵蓋的過去的行爲,也不能追溯適用新的限制。
違反委內瑞拉加密資產製度(SUNACRIP)
適用框架:
《綜合加密資產體系組織法令》(政府令第 41,575 號,2019 年 1 月 30 日),特別是第 11 條和第 20 條(SUNACRIP 作爲技術監管和監督實體的性質和權力)。
SUNACRIP 關於註冊和許可的行政法規(RISEC 和交易所規定)。
《打擊計算機犯罪特別法》(2001 年),有關非法訪問和操縱系統和數據。
LOPA(動機、公佈、行爲通知;關於積極沉默的第 4 條)。
監管權限過大
違反規則:制憲法令(第11條和第20條)。
事實:該副主任試圖在未經法院命令或正當程序的情況下,剝奪我的股東/董事資格,並奪取平臺和資產的運營控制權。SUNACRIP 是一個技術監管機構,它沒有司法或公司權力干預或重新分配所有權。
未遵守註冊/許可程序
違反法規:註冊和許可法規(RISEC/providencias)和LOPA。
事實:儘管我已付款、獲得臨時授權並多次溝通,但並未立案,未採取任何行動,未通知撤銷,並且還捏造了虛假的“自動撤銷”來對我進行制裁。
後果:違反合法性和公開性原則;引發積極的行政沉默(《行政訴訟法》第 4 條)。
供應商的干預和在沒有法律依據的情況下交出鑰匙
違反的標準:制憲法令(權力)、技術法規和LOPA。
事實:一家關鍵供應商被指示交出主密鑰、API 和錢包,並在沒有法院命令或合理行動的情況下阻止渠道和系統。
後果:違反保管義務、比例原則、侵犯商業祕密和客戶數據。
訪問和操縱系統和數據
違反規則:《打擊計算機犯罪特別法》(未經授權的訪問;破壞/更改系統和數據)。
事實:未經授權訪問公司賬戶、操縱存儲庫和接管平臺,沒有取證協議或保管鏈,與官員的指示或容忍有關。
效果:計算機犯罪的配置;由於缺乏保管鏈和法院命令,證據無效。
沒有正式法案或出版物的“機構干預”
違反規則:LOPA(動機、公佈、行爲通知)。
事實:干預地位被聲稱是爲了證明採取物質和技術措施的合理性,但沒有合理的、公開的或通知的解決方案。
效果:因缺乏管轄權和缺乏形式/實質而無效;法律的不確定性。
濫用權力和利益衝突
違反規則:行政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原則;制憲法令(技術職能)。
事實:利用監管平臺偏袒聲稱擁有虛假多數股權的個人,影響市場和我公司的治理。
後果:因濫用職權而無效,並承擔相應的行政和刑事責任。
在沒有支持的情況下固定或轉移數字資產
違反規則:制憲法令(權力)、LOPA。
事實:試圖在未經正當程序或司法監督的情況下阻止/轉移資產並控制基礎設施。
後果:侵犯財產權和法律安全。
違反保密和客戶數據
違反法規:行業法規以及數據保護和商業祕密原則。
事實:在沒有法律依據的情況下盜用數據庫、電子郵件和戰略文件。
效果:對敏感信息的濫用和對第三方造成的損害承擔責任。
技術操作缺乏可追溯性和安全協議
違反的標準:憲法法令和行業技術法規所要求的標準和良好實踐。
事實:缺乏保存協議、日誌、哈希值和會議記錄;技術行動沒有獨立審計。
效果:結果無效、證據排除、訴訟無效。
我沒有違反任何委內瑞拉法律。我的行爲合法、公開、透明且有據可查,並且直接瞭解SUNACRIP的運作方式:從支付官方費用到與每家機構的溝通。
相反,SUNACRIP 副主任嚴重違反了憲法、行政和部門秩序:
請願和答覆的權利(《民事訴訟法》第 51 條)。
正當程序和辯護(《民事訴訟法》和《民事訴訟法》第 49 條)。
合法性和法律確定性(CRBV 第 137 條)。
合法的信任和誠信(《企業法典》第 26 條和第 141 條,原則)。
不溯及既往(CRBV 第 24 條)。
加密資產製度的權力(《組織法令》第 11 條和第 20 條)、許可/註冊程序以及系統和數據保護(《打擊計算機犯罪特別法》)。
積極的行政沉默(《行政訴訟法》第4條)確認了我的請求,並維護了我行爲的合法性。在行政法中,國家的沉默並非中立:它變成了默許。官員的任何違規行爲都被視爲無效,需要排除證據,並應承擔行政和刑事責任。
2024年11月23日,我正式向B2BROKER公司及其員工Yoandris Rives Rodríguez和Héctor Saavedra Segura提起了投訴,並公開了公司所有郵箱地址。在這份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的投訴中(副本可在附件鏈接中找到),我詳細說明了違規行爲、涉嫌文件僞造以及對sw.exchange密鑰、API和錢包的不當接管。
截至本文發表之日,B2Broker 已發出 10 多起投訴,但尚未就這些指控作出迴應或發表任何聲明,儘管其系統中有收到投訴的書面證據。
SAREN 中不存在的“會議紀要”
2023年7月27日的會議記錄以及股東賬簿(實際上由帕維爾·加西亞(SUNACRIP)和檢察官45奧馬爾·格雷羅簽字)在SAREN或其在線系統中均不存在。這些都是僞造的,旨在僞裝該集團獲得了我公司51%的資本。實際上,我擁有94%的股份(最後記錄日期爲2022年12月21日,其認證副本包含在文件11-J-1505-25中)。
該團伙中無人捐出一分玻利瓦爾。沒有商業登記,沒有轉賬,也沒有任何佐證文件。爲了製造“假象”,他們使用了過期支票簿上的空頭支票和變造的文件。記錄中聲稱佩德羅·羅哈斯和埃德加·埃爾南德斯的簽名和指紋都是僞造的。埃德加·埃爾南德斯在45號檢察院作證:他沒有簽名,他的簽名是由一個左撇子僞造的,他指認此人是卡洛斯·卡莫納。即便如此,檢察院仍未完整收錄這份證詞。埃德加願意出庭作證,指控這整個騙局。
他們自己承認的
2025年1月16日,菲利克斯·萊昂(Félix León)在自己的聲明中承認,他沒有支付任何股份:“我沒有支付任何錢,我只是交了一張象徵性的支票,以便完成註冊程序。” 換句話說,他承認自己沒有真正的出資,他的“多數”是假裝的。
2025年3月7日,佩德羅·羅哈斯·瓦拉索(Pedro Rojas Varrasso)聲稱卡洛斯·卡莫納(Carlos Carmona)將他與保羅·涅託(Paul Nieto)和費利克斯·萊昂(Félix León)聯繫起來;他承認他們是CCSCEX的“法定代表人”;並開始與SUNACRIP合作,以“保護”信息並執行技術資產的轉移。他聲稱自己是平臺、系統和數據接管的直接執行者。
您可以在此處閱讀 Google Drive 上託管的起訴書中 Félix León(第 17 頁)和 Pedro Rojas Varrasso(第 33 頁)的陳述。
禁止做的事……而 SUNACRIP 官員卻做到了
SUNACRIP 是一個技術監管機構。它無權罷免股東或更換商業公司的董事會。然而,其 2024 年 11 月 13 日和 14 日的法案被用作以下事項的直接依據:
開啓刑事案件,併發出逮捕令並提出九項指控;
搶劫總部,竊取設備、文件、車輛、金錢、手錶和黃金;
在沒有法院命令的情況下癱瘓生態系統並接管我們的平臺。
你要如何拯救我?
因爲,2024年12月4日,CICPC計算機取證部門(總警司Pascual González)對平臺和設備進行了取證檢查。這些檢查支持了我後來提交的DVD-R1-16X的內容,並駁斥了指控。
但這並沒有結束:“Netflix”的新篇章即將到來。
11月15日,佩德羅·羅哈斯、保羅·涅託、帕維爾·加西亞、卡洛斯·卡莫納、亞米拉·阿爾維斯、菲利克斯·萊昂、保拉·扎瓦蒂、埃利奧·科爾梅納雷斯、尤塞佩·羅德里格斯和胡安·卡薩布吉來到第45檢察院提起訴訟。令人驚訝的是,儘管如此,我還是每天和佩德羅·羅哈斯通話三次,而且他一直和我保持聯繫,直到2024年11月19日。
我問自己的問題很簡單:SUNACRIP 副主任帕維爾·加西亞爲什麼要提起訴訟,並以“受害者”的身份出現?我這輩子從未見過他兩次這樣做(一次是 2024 年 10 月 21 日交易所檢查期間;另一次是 2024 年 11 月 14 日製裁發佈)。他究竟是什麼受害者?而且他沒有正式的法律身份在刑事審判中代表 SUNACRIP。
從法律角度來看,受害者是指遭受直接傷害的人。公職人員可以代表國家報告事件,但除非能夠證明自身遭受人身傷害,否則不能聲稱自己是“受害者”。如果公職人員代表其所在機構行事,則必須證明其合法身份並明確授權(有效的任命書以及授權其代表SUNACRIP參與刑事訴訟的授權書/委託書)。在本案中,此類授權並不存在,也從未提交過。因此,其所謂的“受害者身份”不予受理。
2024年11月14日、15日和20日。與此同時,路易斯·埃爾維斯(Luis Elvis)官員、尤塞佩·羅德里格斯(Yuseppe Rodríguez)、胡安·卡薩布吉(Juan Kassabji)和埃利奧·科爾梅納雷斯(Elio Colmenares)正在協同合作,對加拉加斯商品交易所®(CARACAS COMMODITY EXCHANGE®)發起抹黑運動。僅從發佈日期來看,根據法醫計算機證據和專家報告,一切都顯而易見。一個位於邁阿密的團伙管理着多個X(以前的Twitter)賬戶:Reporte de la Economia、Dateado News、Comandpsa、ABC es Noticias、La Noticia 24和Data Confirmada等,這些賬戶被認定爲他們的盟友。矛盾的是,這些賬戶通常發佈有關委內瑞拉國家和政府官員的負面消息。


可在此處查閱:abrer.link/UYUTaU,其中介紹了胡安·卡薩布吉(Juan Kassabji)的出版物,該出版物已被證實爲虛假信息,是他本人的剪輯作品。根據文獻和專家分析,該內容是針對加拉加斯商品交易所®(CARACAS COMMODITY EXCHANGE®)的協同行動的一部分。根據《加拉加斯商品交易所法》(LOCDOFT)第37條(三人或三人以上、達成穩定協議、共同目標和分工),從法律角度而言,此類行爲構成犯罪團伙。最終的定性由法院決定。
2024年11月19日下午3:30,我們平臺收到了黑客警報。我打電話給佩德羅·羅哈斯——他和虛假報告中提到的人是同一個人,而且還是負責sw.exchange開發報告的IT經理。他告訴我他不在,手邊沒有電腦。佩德羅和卡洛斯·卡莫納的訪問密鑰是分開的:一人一份。當他們在沒有我的情況下將密鑰組合在一起時,他們就能訪問關鍵基礎設施。這是我犯的第一個錯誤:信任。我認識卡洛斯·卡莫納20年了;我給了他全世界所有的信任,最糟糕的是,他來和我一起工作的時候,甚至連飯都喫不飽。我剛在一次事故中失去了一個兄弟,所以決定把密鑰分發出去,以防萬一我自己出了什麼事。我不會再犯這種危險的架構了。
下午4點,我們失去了所有平臺:ccscex.com、sw.exchange、criptoversity.com、exchangetoken.org;公司郵箱(Google Workspace)、雲服務、服務器以及20多項保障運營的服務也全部癱瘓。巧合的是,他們入侵的系統正是我之前致信SUNACRIP時提到的系統,我當時警告SUNACRIP,他們新任命的董事會應該負責所有平臺和服務的支付和開支。我親自把這份報告交給了帕維爾·加西亞。
這一切都發生在我和佩德羅·羅哈斯通話的時候。我們啓動了外部應急和網絡安全團隊,在佩德羅還在線的時候,我們重新獲得了實時訪問權限,但幾秒鐘後又失去了訪問權限。很明顯,佩德羅正在實時入侵系統。一切都被記錄下來,因爲這是我們安全協議的一部分。
我的外部團隊建議我離開辦公室,不要再和任何人說話。我照做了:我回家了。掛斷了佩德羅的電話後,我繼續和外部團隊合作。我們設法恢復了一些訪問權限,但很快又失去了訪問權限。干擾持續不斷,一切都被記錄下來。我們一直工作到午夜。我設法恢復了域名,控制了DNS,並關閉了所有Web系統和應用程序,因爲攻擊者將所有內容重定向到另一個域名:sunflower56.xyz,而這個域名最終以佩德羅·羅哈斯的名字命名,我後來才知道。
我熬夜到凌晨三點,用主域名(ccscex.com 和 sw.exchange)創建了一個新的 Google Workspace。在此過程中,我收到一封電子郵件,通知我一個亞馬遜服務賬戶及其關聯的 IP 地址已被更改。我追蹤到它,發現它與 Pedro Rojas 的地址匹配。我通過 WhatsApp 給他發了條短信,確認他是否進行了這些更改。他沒有回覆。我睡着了。
11月20日早上7點,我在WhatsApp上看到佩德羅·羅哈斯給我發了兩條“SOS”信息。在我們的內部代碼中,一條SOS表示平臺被入侵;兩條SOS表示所有平臺都被入侵,人員被綁架。他們僞造了佩德羅被綁架的場景。他們知道我的首要任務是尋找他,因此分散了我的注意力,讓我沒有立即舉報黑客攻擊事件。他們沒想到我的反應:我立即在社交媒體上發佈了一段關於綁架的視頻,幾分鐘內就火了。之後,我立即向加拿大犯罪和刑事調查委員會(CICPC)網絡犯罪部門提交了綁架和黑客攻擊的投訴。我花了三天時間尋找他。
後來,谷歌發來一封郵件:報告說佩德羅·羅哈斯已將整個加拉加斯商品交易所®生態系統的企業賬戶更改爲 sunflower56.xyz。我感到震驚,因爲我在11月19日與他交談時,這一切正在發生。郵件證實了這種模式:平臺技術接管、賬戶轉移、危機模擬以遏制投訴,以及將我們的基礎設施重定向到他們控制的域名。
但這是我的第二個錯誤。
我的應急手冊明確規定,在攻擊或黑客攻擊期間,任何內部團隊成員不得在場並記錄所有信息。這條規則的存在是有原因的:爲了保護響應的完整性,防止泄密。然而,因爲我信任佩德羅,我讓他聽到了一切……結果,他竟然在現場攻擊我們。
我的建議很明確:將應急手冊放在異地,並將響應團隊設在外部、獨立且不屬於公司工資部門,這樣公司內部就沒有人知道它的存在。我遵守了所有規定,但我違反了黃金法則:不允許內部人員在攻擊發生時在場。
我對佩德羅的信任矇蔽了我。這次我付出了慘痛的代價;這樣的事以後再也不會發生了。
10月20日,佩德羅被綁架是一場騙局。我會在我的YouTube頻道上講述這部分故事:我會製作一個多集系列視頻,用證據、視頻和音頻來講述這一切。不過,在這篇文章中,我已經分享了一些證據和一些佐證。
爲了避免文章篇幅過長(我花了六個月學習了89章),我將直奔主題:主要指控以及它們被合法駁回的原因。在每一項指控下方,我都會附上相應的撤銷聲明以及實際發生的情況(一份文件清單),您可以下載這些文件來了解所有內容,並在遇到類似案件時將其作爲參考。
事實可以像對我一樣幫助你。
PROVEA 作爲嚴重侵犯人權案件的監督者和顧問
在司法程序的發展過程中,如果發現違反憲法和嚴重違反正當程序的行爲,就必須得到專門捍衛人權的民間社會組織的支持。
委內瑞拉最受認可的組織之一是 PROVEA(委內瑞拉人權教育行動計劃),這是一個非政府組織,擁有三十多年記錄、提高認識和報告侵犯人權行爲的經驗。
PROVEA 的功能和範圍
監測和記錄:PROVEA 可以作爲案件後續行動的觀察員,觀察和記錄程序違規行爲和基本權利的侵犯。
技術建議:雖然 PROVEA 不提供直接的法律代理或充當案件的律師,但它確實提供了有關如何記錄和呈現事實以使其具有證據價值的專業指導。
機構影響:有了適當記錄的信息,PROVEA 可以向檢察官辦公室、監察員辦公室和其他國家機構發送正式通信,要求考慮所報告的違法行爲並採取行動恢復憲法保障。
國際升級:當違法行爲具有系統性或特別嚴重時(例如涉及酷刑、殘酷待遇、非法收集證據、任意拘留或違反監管鏈的案件),PROVEA 可能會將案件提交美洲人權委員會 (IACHR) 或聯合國機構等國際機構。
請求支持的建議
記錄每個事件:日期、時間、地點、在場人員、支持材料(音頻、照片、視頻、會議記錄、郵票、文件、數字哈希)。
創建關鍵事件和觀察到的違規行爲的時間表。
明確指出憲法、刑事訴訟組織法和國際條約的哪些條款被違反。
附上所有證據的電子版。我創建了一個專門的 Gmail 賬戶,並將所有內容按文件夾(日期、證據類型、頁面)整理到 Google Drive(雲端)中。爲每個文件單獨備份、進行版本控制,並儘可能進行完整性哈希值驗證。
每月準備一份案件狀態摘要並將其發送給 PROVEA 以及所有國家和國際人權組織和媒體。
我還創建了一個 Google Drive 電子表格,用於詳細記錄以下內容:每項行動的日期;提交的簡報及其目的;報告的違規行爲;對每份簡報的迴應請求;違反的規則(憲法和程序);適用於每份簡報的判例法;以及提交簡報的法院或實體。
以下是供您下載並根據您的需要進行調整的模板電子表格:下載模板 - 文件和行動記錄.xlsx 和模板摘要。
尋求建議的聯繫信息
電子郵件: contacto@provea.org
WhatsApp 客服:+58 424 1769441
網址:https://provea.org/
請記住:PROVEA 無法在法庭上代表您,但其作爲觀察員和監督員的角色對於確保您案件進展的獨立記錄至關重要。這些獨立記錄在任何國內或國際法庭上都能爲您提供額外支持。
感激
我要感謝PROVEA,尤其是Uderkis Aguilar,感謝他們一直以來的支持和建議。他們的技術指導以及對每個細節的嚴謹審查,爲我的案件設計出一套紮實、有據可查且條理清晰的法律策略發揮了重要作用。感謝你們在我們最需要的時候給予我們支持,並始終專注於捍衛人權。
指控的罪行——以及我如何揭穿每一個
我被帶到第二監察法院的那天——根據我所有的證據,這個法院與針對我的陰謀如出一轍——我被指控12項罪名,並被指控對“400名受害者”負有責任。在這12項罪名中,只有9項仍在審理中,而且事先沒有任何正式通知我被指控了任何一項罪名。
最嚴重的是:檢察官於2025年11月18日啓動調查,而當天他直接在辦公室收到投訴,這是法律禁止的。相關規定(《刑事訴訟法》第108條和第109條)規定,投訴只能向受害者援助辦公室或高級檢察院提出,不得直接向之後負責處理案件的檢察官提出。
此外,從2024年11月到2025年1月,我曾六次前往第45國家檢察院詢問我的情況,儘管我已提起訴訟,但並未收到正式通知。這違反了20多項法律條款,包括憲法中關於正當程序和辯護的原則。
在預審中,我被指控詐騙了400多名所謂的受害者。然而,只有一人出庭,他聲稱自己以60美元的價格購買了兩個代幣。這名“受害者”顯然是被盯上的。同一天,助理檢察官帕維爾·加西亞、所謂的受害者卡洛斯·卡莫納和亞米拉·阿爾維斯乘坐同一輛車抵達。他們的抵達過程被記錄了下來:我有照片顯示他們乘坐亞米拉·阿爾維斯的車抵達。
這份所謂的受害者名單是從哪裏來的?
我的私有云遭到黑客攻擊,並且在沒有法院命令的情況下未經授權訪問了代幣持有者數據庫,這導致了以下後果:第45國家檢察院,特別是助理檢察官Diana del Valle Chaparro,直接打電話給幾位代幣持有者,告訴他們我偷了他們的錢,並且加拉加斯商品交易所®是一個騙局。她還警告他們,如果他們不去檢察院,就會被DAET-PNB官員通緝。此前從未有人就代幣問題對我提出過投訴。
實際上,只有17位活躍的代幣持有者相信該項目並等待其上線。其餘的人確實購買了代幣,但由於SUNACRIP的介入,他們已經獲得了退款。每個代幣價值30美元。平臺恢復後,我們將公開呼籲那些未償還餘額的人申請退款。我的承諾是優先償還那些真正欠款的人。

圖像哈希碼,日期 2025 年 2 月 21 日:SHA256:1b5a88bdfcba16e75d3d4bdfdffac7b3f5bbfdbb8a5a8b2b12b9bc5f8a07f4ff
因此,案件卷宗記錄了104項違規行爲,所有違規行爲均有證據支持。在本文的第二部分,我將介紹更多違規行爲;我可能需要至少發表10篇文章才能詳細描述所有情況。我的目標是用日期、文件和可驗證的證據來支持每一項指控。
指控的罪行
煽動仇恨
評分下降的原因:因爲我被指控談論委內瑞拉的原材料,但沒有任何技術證據證明歧視性信息與我有關,也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其與暴力事件存在因果關係。提供的內容包括簡單的副本和未散列的屏幕截圖。投訴直接提交給了第45國家檢察官,這違反了委內瑞拉的法律規定:非法證據和不存在的監管鏈。此外,旁遮普國家警察(DAET旅)無權進行法醫調查,也沒有法院命令授權進行調查。
無效性和下載:6 INSTIGATING HATRED.pdf
就這些視頻,第45任國家檢察官根據保羅·尼託·戈迪略直接向其辦公室提出的申訴,指控我們煽動仇恨。這公然違反了《刑事訴訟組織法》(COPP)第108和109條規定的程序。這些條款規定,所有申訴必須通過文件接收辦公室或正式提交至高級檢察院或受害者援助檢察院,從而確保可追溯性、有效性、可控性和可識別性。自相矛盾的是,儘管總檢察長在其講話、採訪和社交媒體上公開呼籲公民“記錄和舉報”,但在我們的情況下,既定的法律程序卻被忽視,從一開始就違反了我們的程序保障。
計算機欺詐
失敗原因:我被指控的方式很普通。截至本文發表之日,案件檔案中沒有任何區塊鏈或計算機可追溯性方面的法醫或技術專業知識,這使得我的辯護律師無法覈實案件的決定性事實。這種疏忽嚴重違反了《委內瑞拉玻利瓦爾共和國憲法》第26條和第49條以及《刑事訴訟組織法典》第174條、第175條和第191條所規定的正當程序和辯護權,這些條款要求當局提供適當且可驗證的技術證據來支持任何指控。
無效性和下載:7 COMPUTER FRAUD.pdf
不當訪問
爲什麼會失敗:他們聲稱未經授權訪問了我的系統,看到這裏我不得不笑,哈哈哈哈哈哈。
無效性和下載:12 IMPROPER ACCESS.pdf
令人震驚的是,儘管我是這些域名和技術基礎設施的合法所有者,但他們卻指控我“未經授權訪問”。
域名 www.ccscex.com 於 2019 年 4 月 12 日被收購,甚至早於加拉加斯商品交易所®(CARACAS COMMODITY EXCHANGE®)正式註冊爲法人實體。域名 www.sw.exchange 於 2022 年 6 月 18 日被收購,而我,丹尼爾·瓦萊羅·古鐵雷斯(Daniel Valero Gutiérrez),在這一天還沒有見到今天指控我的那些公民。根據 WHOIS 記錄,這兩個域名都是以我的名義以個人身份註冊的,我對它們的配置、服務器、內容、平臺和技術管理擁有獨家控制權。CCSCEX 的官方社交媒體賬號可以追溯到 2019 年,SW.EXCHANGE 的社交媒體賬號也可以追溯到同年,這公開證明了該項目的存在、運營連續性和數字身份,遠早於任何法律爭議或投訴人的出現。
假儀器
失敗原因:此次行動基於簡單的複印件和未經註冊的文件:這些文件未在SAREN註冊,沒有進行筆跡比對,而且存在內部矛盾。用於指控我的文件是保羅·涅託於2022年10月移交的,據稱是由亞米拉·阿爾維斯和卡洛斯·卡莫納僞造的,證據已證實這一點。
無效性和下載:11 FORGED INSTRUMENT.pdf
僞造公文
爲何會崩潰:2023年7月27日的會議記錄是僞造的:它們沒有在SAREN註冊(註冊不存在)。據稱,這些會議記錄的簽名和指紋是假的——根據埃德加·埃爾南德斯的直接證詞,他聲稱自己從未簽署過這些會議記錄。會議記錄中存在一個明顯的算術錯誤:51% + 51% = 101%。此外,我在SAREN註冊的最後一份會議記錄(2022年12月21日)顯示,我擁有公司行政和法律權力,以及94%的股份。
根據提供的證據,用於定罪我的工具是保羅·涅託 (Paul Nieto) 於 2022 年 10 月移交的,據稱由保拉·扎瓦蒂 (Paola Zavatti)、費利克斯·萊昂 (Félix León)、尤塞普·羅德里格斯 (Yusepp Rodríguez)、亞米拉·阿爾維斯 (Yamila Alves) 和卡洛斯·卡莫納 (Carlos Carmona) 僞造。
無效性和下載:10 僞造公共文件,.pdf
欺騙性報價
下跌原因:CCSCEX® 代幣從未提供過保證收益。這只是一次預售,只提供估值、公佈條款和風險,並在適當時執行退款。起訴書省略了免責信息,並將營銷與財務承諾混爲一談。此外,許可證是在預售前一天頒發的,而預售僅持續了 12 個小時。
第 45 任國家檢察官、他的助手以及指控我的整個團體的無知。
我給你舉兩個例子
比特幣:如果你今天購買1個比特幣,明天它的價值可能會更高或更低。比特幣沒有“保證收益”;它有市場價格、波動性和買家承擔的風險。
Petro(PTR):其預售使用參考值(掛鉤)但沒有績效保證;它也不保證未來的流動性或固定回報。
結論適用於我的情況:我們的預售有估值、公佈條款和風險,並在適當的時候執行退款。與BTC或PTR一樣,市場營銷(項目願景/預測)並非財務承諾或盈利保證。這種指控混淆了市場預期和回報保證。
無效性和下載:13 DECEPTIVE OFFER.pdf
洗錢
失敗原因:沒有先例犯罪或非法資金流動。交易在鏈上和銀行系統上均可追蹤;缺乏有效的區塊鏈專業知識,就不存在犯罪行爲。指控純屬推測。
最嚴重的是:第45國家檢察院於2025年1月7日和8日收到的兩封來自第11-J-1505-25號案件的原始信函,日期早於最終判決,這些信函斷然否認被告與洗錢有任何關聯。然而,正是因爲這項罪行,我於2024年1月28日被剝奪了自由,儘管這些無罪證明早在近二十天前就已提交至案件檔案。
官方文件 UNIF-DG-DECNI-005361(國家金融情報部門),於 2025 年 7 月 1 日收到:
官方 BCV VOI-GOC-DNP C-IC-2024-304(委內瑞拉中央銀行外匯業務管理),於 2025 年 8 月 1 日收到:
這些文件——直接的脫罪證據——被故意從起訴書中刪除,明顯違反了《刑法》第111條規定的客觀性原則。該原則要求檢察院綜合並評估定罪證據和脫罪證據。根據《刑法》第174條,由於違反了正當程序和有效的司法保護,這種遺漏構成了絕對的程序無效。
無效性和下載:9 資本合法化和部分無效請求... .pdf
犯罪團伙
爲何會失敗:這些證據無法證明我方存在犯罪結構、角色或共同計劃。唯一可證明的是第三方協調查封CSCEX®。此外,要成立此罪,法律規定了具體要求:必須至少有三人長期並長期地融入一個具有特定犯罪目的的先前組織,並且該組織必須被調查機構識別或指定爲委內瑞拉有組織犯罪團伙的一部分。
就我而言,這些要求均未得到滿足。
無效性和下載:8 Association to Delinquency.pdf
剩餘費用及相關無效費用
該宏觀案件中的其他指控(相關和派生)因相同的結構性原因被駁回:非法證據、缺乏保管鏈、簡單的副本、缺乏專家報告以及公然違反 CRBV 49、26、257 和 COPP 174、181、198、330。它們的部分和全部無效性已整合到保護令和已經提出的事件中。
貫穿始終的法律核心
非法證據及污染來源:未經法院命令且無保管鏈的情況下訪問電子郵件、驅動器和設備。由此獲得的任何信息均被排除且無效(《公共行政法典》第174、181條;禁果原則)。
缺乏法醫專業知識:如果沒有保存的哈希值、元數據或日誌,就不存在真實性或完整性。
僞造的公司會議記錄:SAREN 中不存在此類記錄,但帶有僞造的簽名和不可能的百分比;它們是監管和犯罪“措施”的槓桿。
積極的行政沉默:12 個月的許可費總計 106,000 歐元,SUNACRIP 忽略的授權和請求激活 LOPA 4 並驗證操作,直到有動機和通知的行爲。
遺漏的免責事實:退款、報告的合同關係、風險條款以及辯方要求的專家報告均未提供。
以我的作品爲範本
每項罪行都有其相應的撤銷文件,其中包含事實、證據、法律原則和訴狀。所有文件均可下載和修改:點擊此處下載所有文件。
我被控12項罪名。舉個例子:在委內瑞拉被瓦解的“阿拉瓜之流”犯罪團伙被控6項罪名;我被控12項罪名。聽證會上,真相大白:他們沒有真正的受害者(除了一年前就已復職的一個人),他們的整個框架都建立在紙面上和一個所謂的“法醫”系統之上,缺乏規範。有效的證據總是能說明真相:我的行動合法且可追溯;而我的安排卻不合法。所有資料都在這裏,井然有序,任何人都可以隨時查看、下載和複製。
AMPARO:發生的一切
我提起訴訟是因爲別無選擇。我面臨着體制外拘留(未向愛爾蘭國家警察總署提交的逮捕令)、未正式起訴、72小時單獨監禁、強制解鎖的脅迫和酷刑、未清點清單的搜查、介質丟失/失蹤(包括包含技術證據的DVD-R1-16X)、證據移交不規範以及在沒有文件或通知的情況下受到行政處罰。這違反了《民事訴訟法典》第26、27、44、46、49和257條、《保護令法》、《保管和記錄鏈》(COPP)以及加密資產的行業制度。保護令是我恢復擔保並阻止損害的工具。
我向您提供這些對我有用的有關紊亂過程的數據。
判決 SCP-529/2025(刑事上訴庭,2025年7月8日,報告法官:Maikel José Moreno Pérez 法官),裁定:
“不遵守自然法官原則和管轄規則會導致程序混亂並侵犯正當程序權利,因此應絕對取消訴訟並恢復到尊重憲法保障的狀態”(《民事訴訟法》第 49 條;《民事訴訟法》第 7 條和第 174 條)。
在這裏卸載
保護針對誰(以及原因)
加拉加斯都市區刑事司法巡迴區控制職能第二初審法院。
加拉加斯大都會區檢察官辦公室。
玻利瓦爾國家警察的 DAET 小組。
我在保護令中提出的要求(第一次陳述)
立即入院(CRBV 和 LOA 第 27 條)。
對任何未經證明或通知的行政行爲或“干預”的效力以及基於僞造記錄的措施的初步禁令/暫停。
法醫保存令(自 2025 年 1 月 28 日起的 DAET 攝像機、帶有哈希值的扣押設備、DVD-R1-16X 的完整副本以及在司法控制下的安全保管)。
停止申訴:獲得辯護、禁止殘忍待遇、對酷刑/勒索展開調查。
展示所有針對我的官方文件/行爲,並強制 SUNACRIP 提供完整的文件。
恢復刑事訴訟:排除非法證據和因來源有缺陷而導致的無效證據(COPP 174、181、198、330)。
現狀如何以及我的反應
原審法院裁定該保護不予受理。我在三天內提起上訴(《訴訟法》第35條),並請求立即將案件提交上級法院。我準備了訴訟理由,並於2025年8月14日提交了擴展訴訟理由,其中包含新證據和後續事件(視頻消失、賬戶/服務器交易記錄、請求和遺漏的專家報告)。
我正式向上級彙報的內容
一、正式反對該決定,該決定宣佈 7 月 28 日(文件中註明)提起的保護令訴訟因違反《民事訴訟法》第 26、27、49 和 257 條而不可受理。
二、依據憲法權利保護組織法第35條,對不予受理的申請提起憲法上訴,請求最高法院憲法庭進行復審。
三、要求立即將整個案件提交憲法法院進行相應的憲法審查。
正式駁回不予受理申請
我反對它,因爲它違背了主動原則:憲法法官必須廣泛解釋獲得保護的途徑,避免阻礙對侵犯人權、殘酷待遇、模擬應受懲罰的行爲和拒絕司法公正的指控進行深入分析的形式。
憲法法院裁定:
“只要有合理理由指控侵犯基本憲法權利,就必須受理憲法保護令訴訟,法官不能躲在形式主義的後面拒絕審理案件的實質...”
(發送 N. 798,10/05/2000,Jesús Enrique Vásquez 的案例;在 N. 1,378,12/07/2005 中重申)。
該訴訟不屬於《訴訟法》第6條的範疇,且符合《訴訟法》第4、5和17條的規定:該訴訟明確了被投訴的機構、侵犯的事實、侵犯的權利以及證據。不予受理構成了司法不公(《民事訴訟證據法》第26條)和缺乏充分理由(《民事訴訟證據法》第49.1條)。我請求撤銷該訴訟並提交憲法法院(《訴訟法》第35條)。
正式提起憲法上訴
根據《阿根廷共和國自治區組織法》(LOA)第35條,我立即對上訴法院第三審判庭裁定的憲法保護令不可受理的裁決提起上訴。憲法審判庭自身的判例承認,這種上訴是保障獲得憲法司法保護的常規機制,尤其是在裁決拒絕審查嚴重違法行爲(例如殘酷待遇、不當獲取、假裝應受懲罰的行爲、使用僞造證據、違反正當程序、官員不當行爲)的情況下。
要求將上訴視爲已提起,進行處理,並將文件立即送交 TSJ 憲法庭
誤解的法理(第 1391/2008 號判決)
上訴法院第三分庭主審法官錯誤地援引了第1391號判決(2008年8月14日),聲稱合併不當。但適用的標準卻恰恰相反:
“當索賠具有統一的目的、原因和目的,並且所指控的違法行爲源於相互交織和相關的事實時,不會發生不當積累。”
本案中,目的(權利保護)、訴訟程序(程序性起訴和集會)和宗旨(有效保護)統一,且各機構協同行動:第二監察法院、檢察院和國家標準與技術研究所 (DAET-PNB)。對本案案例的曲解引用存在推理缺陷,可能構成不可原諒的錯誤(參見第1685/2001號判決)。我請求撤銷不予受理的裁決,並將案件提交憲法法院。
您可以在此處下載不予受理的保護令
爲什麼法官不立即承認保護?
他不僅刪減了裁決以支持其不可入境——對不熟悉該領域的人來說,這簡直是“魔術師的把戲”——而且還對其進行了反向解讀。該禁令既沒有形式缺陷,措辭也並無不當。他故意迴避實質問題,爲的是撇清關係,保護第二監察法院、第45國家檢察院和DAET-PNB,而不是保護公民。這種疏忽違反了“主動行動”原則,也違反了《民事訴訟法》第26、27和49條、《訴訟法》第2和35條以及《民事訴訟法》第7和174條,這些條款要求立即作出決定並簽發禁令,以避免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害。
他做的最糟糕的事情就是在我入獄期間浪費我的時間,這就是爲什麼我想分享我的經歷,以便其他人不會遭遇這種事情,並且他們知道該怎麼做。
憲法法院(第1015/2001號判決及其他判決)規定,在嚴重侵犯基本權利的案件中,法官必須處理案件的實質,不能躲在形式主義的陰影下。法律也明確規定:此類行爲必須向法院監察局報告,並由此對法官啓動刑事、財產和紀律處分程序。我不是在說這些,法律就是這麼規定的。
行動原則:適用理論
判決編號 1,519/2005(2005 年 7 月 20 日):憲法法官不能以妨礙實質內容的形式駁回保護令;訴訟需要廣泛的可採性。
判決編號 1,240/2009(2009 年 7 月 30 日):如果原因、目的和事實聯繫統一,則對被起訴的不同機構可以提出保護。
我對 Amparo 的策略是什麼?
就我而言,憲法保護上訴的理由遠不止是一個正式程序:我將其變成了一種戰略工具,以加強我的辯護並擴大已提交的保護範圍。
當我最初提起上訴時,我圍繞最嚴重的違憲行爲展開,這些行爲直接侵犯了我的基本權利,需要司法系統立即作出迴應。
我列舉了違反正當程序、違反證據保管鏈、非法獲取證據、對官員進行酷刑、脅迫和敲詐勒索,以及行政和警察當局濫用權力的行爲。
在第一階段,我只列舉了五項對憲法有害的事實。後來,通過訴求辯護,我將其擴展到十一項。
祕訣在於用憲法法院本身的判例來證實每一個事實,並用最高法院最近的裁決來強化它,這爲該論點提供了更大的堅實性和法律支持。
在行使上訴理由時,我利用這一程序機會:
擴展並詳細說明每個報告的事件,包括技術、法律和事實細節。
引入新證據——用克里奧爾語來說,就是引入新證據——這些證據在首次提交保護令時尚未獲得,但對於證明違法行爲的嚴重程度具有決定性作用(包括數字專家報告、法醫記錄和官方文件)。
要求採取糾正和預防措施,例如保存證據、立即排除非法證據以及對丟失的數字媒體進行法醫重建。
將事實敘述與憲法法院的具有約束力的判例聯繫起來,引用支持非法證據或濫用權力實施的行爲無效的裁決。
這種方法使我能夠將辯護轉變爲真正的程序斷路器,能夠阻止有缺陷的訴訟程序的進展,並迫使上級法院對訴訟程序的完整性和對我的權利的維護作出裁決。
因此,該理由不再是一份簡單的文件,而成爲積極防禦策略的核心,將最初的保護投射到一個更完整、更有據可查的場景中,讓憲法法院難以忽視。
在此下載:FUNDAMENTACIÓN DEL RECURSO DE AMPARO CONSTITUCIONAL.pdf
我使用什麼來延長保護。
框架規則和直接適用於案件
本案中存在累積性和持續性的缺陷,憲法和刑法學已將這些缺陷歸類爲絕對和不可挽回的無效,需要法官依職權予以糾正,使案件恢復到恢復基本保障的狀態。
它對下列對象具有約束力:
非法證據及其成果的豁免(SC 1309/2005;SC 263/2016),適用於未經法院命令獲取數字信息、脅迫獲取憑證以及未經認證的文件。
對脅迫者的一般指控違反了明確區分事實和角色的要求(SC 0457/2010)。
對於正在發生或當前的違法行爲,採取靈活的立即性/主動訴訟原則(SC 1265/2001;SC 1048/2008;SC 1525/2012),適用於程序沉默、證據消失和拒絕下令的訴訟。
有效防止司法沉默或拖延(SC 1120/2008;SC 0705/2013;SC 0912/2015),因未對 15 項無效判決和 20 份書面文件作出裁決而生效。
自然法官和管轄規則:SCP-529/2025(刑事上訴庭,2025年7月8日,“不遵守自然法官原則和管轄規則會導致程序混亂,並侵犯正當程序權利,因此應宣佈訴訟程序絕對無效,並將其恢復到尊重憲法保障的狀態”(CRBV第49條;COPP第7條和174條)。
1. 敲詐勒索/賄賂以續簽執照(2024年10月17日)
已完成。Pável García Sandoval 以其前述 SUNACRIP 副主任的身份,要求續簽許可證,金額爲 100 萬美元;鑑於 DANIEL VALERO 的拒絕,(i)行政處罰未經正當程序實施,(ii)刑事訴訟基於不當行爲提起。有必要在案件檔案中核實 SUNACRIP 的法律地位和合法性(證明該官員的職位/職權、授權或刑事訴訟代理,以及作爲依據的處罰行爲的存在/有效性)。
權利受到侵犯。CRBV 26、27(有效保護和憲法權利);CRBV 46(誠信和禁止與敲詐/脅迫相關的有辱人格的待遇);CRBV 49(正當程序);CRBV 51(請願權和合理答覆權);CRBV 115(財產);CRBV 137(合法性原則和遵守憲法和法律)。《防止和懲治酷刑特別法》第4、5和7條(調查和排除脅迫所獲證據的義務)。LOPA(正當程序和制裁程序中的強化動機;沉默/不作爲無效)。
判例:SC-2005-1309(憲法法庭,TSJ):“通過脅迫或腐敗手段獲取證據,無須當事人提出請求,整個程序均屬無效。”;SPA-2021-0048(政治行政法庭,TSJ):“未經事先程序、聽證或辯護而實施行政處罰,構成違反正當程序,並導致行爲絕對無效。”;SC-2010-0948(憲法法庭,TSJ):“”;SC-2010-0457(憲法法庭,TSJ):“未向被調查方通知調查的開始及其臨時法律資格,導致被調查方絕對無力辯護。”;SC-2018-1023(憲法法庭,TSJ):“辯護權要求及時、完整地獲得必要證據,以保證證據的反駁。”;
程序效果。濫用權力和脅迫手段導致的來源污染:程序無效,證據和提交的排除無效(毒樹之果理論);在保護令裁定期間,當事人之間的制裁行爲不適用;基於此缺陷來源而採取的後續行動無效。
糾正措施。暫停並取消對SUNACRIP的處罰措施;責令完整且經認證的轉發處罰文件(啓動記錄、指控通知、辯護、聽證會、合理決定、通知記錄、索引和頁碼);對三份錄音進行音頻取證審查(逐位克隆、WORM、SHA-256、保管鏈);啓動紀律/刑事調查;並覈實SUNACRIP及其代理官員的法律地位/合法性(當前任命、管轄權、法院命令、授權書或委託)。
缺少汽車支撐:
缺少免責 DVD-R1-16X 支持、帶有哈希的音頻(3)和投訴 MP-208670-2024 / MP-206965-2024。
證據音頻文件的哈希碼(SHA-256)
帕維爾·加西亞 SUNACRIP 1.m4a c42fe7c18b7740fd4fc76229647247dcbefc5d3487143568aea0661d412e71f7
帕維爾·加西亞 SUNACRIP 2.m4a 0e2f63141ab6d0f583f4a04a1c08f167b51795fa5a17e7d050d477321e3077cd
帕維爾·加西亞 SUNACRIP 3.m4a 91af221894ca32f6a161d3b0c08c45292577767b04793c8f5238b7bb1507e1a4
2. 未經通知或正式指控;不受控制的入侵(2024年11月至2025年1月)
完成。在沒有正式指控或有效通知的情況下,在沒有法院命令或合法性/矛盾性審查的情況下,扣押設備、訪問賬戶、提取數據;在指控之前,在沒有辯護方在場的情況下,進行侵入性調查和強制措施。
權利受到侵犯。CRBV 26、49、257(有效保護、正當程序、反駁);CRBV 47、48 和 60(數字環境中住宅、通信和個人數據的不可侵犯性);COPP 111、124-126、130(檢察院的客觀性和被告人的權利/訴訟准入權),174-179(因缺乏辯護而導致的絕對無效),181、183、187 和 218(證據的保存和保管鏈,包括數字證據),191(非法證據的排除),198(文件真實性),261(證據控制)。
判例法:SC-2010-0457(憲法法庭,TSJ):“未通知調查和正式指控行爲侵犯了辯護權,並導致後續訴訟絕對無效。”;SCP-2007-1684(刑事上訴法庭,TSJ):“未進行正式指控行爲,從一開始就阻止了技術辯護的實施,併產生了結構性無防禦能力。”;SC-2018-1023(憲法法庭,TSJ):“辯護權包括有效獲取保證證據矛盾的基本要素。”;SC-2005-1309(憲法法庭,TSJ):“未經司法控制和違反保證而獲得的證據必須依職權排除,以及由此衍生的任何證據。”
程序效力。未經指控/通知且未經法院命令而進行的侵入性程序絕對無效;由此產生的後續行爲無效;排除其結果及其所有後果(毒樹之果理論)。
糾正措施。宣佈侵入性行動無效;排除已獲得的結果並禁止對其進行評估;根據 COPP 218(使用哈希、日誌、逐位克隆和記錄保管鏈的取證程序),將案件恢復到已執行任何嚴格必要盡職調查的狀態,並提供有效的起訴書、司法監督、反駁和計算機專業知識。獲取法院命令(如適用)、完成技術報告以及辯方參與證明;否則,永久刪除數據,並對違反保障的行爲展開紀律/刑事調查。
汽車支持。缺失:
(i) 正式指控(可歸因的事實、臨時分類、權利信息以及律師的任命/接受);(ii) 通知記錄;(iii) 授權數字訪問/提取的法院命令。
3. 對薩曼塔·岡薩雷斯的指控基於情感紐帶,而非具體行爲(2025年1月28日之前)
事實。他被指控犯有九項罪行,但未具體說明犯罪時間、方式、地點、手段或參與方式;主要的罪證聯繫是他與丹尼爾·瓦萊羅的情感關係,而非他本人可證實的事實。
侵犯權利。CRBV 21、26、49和257(平等和非歧視;有效的司法保護;正當程序和個人刑事責任;程序作爲司法工具)。
判例法:SC-2010-0457(憲法法庭,TSJ):“指控必須明確具體地說明被指控的行爲和被告的角色;不說明這一點侵犯了辯護權併產生絕對無效性。”;SCP-2009-0325(刑事上訴法庭,TSJ):“沒有指明具體參與人的籠統指控或塊狀指控違反了刑事責任的屬人原則。”;SC-2011-1520(憲法法庭,TSJ):“法官必須斷然駁回沒有明確指明判決主題以及時間、方式和地點的指控。”
程序效果。由於對其提出的指控/控告缺乏辯護,判決無效;禁止承擔任何形式的嚴格或有約束力的責任。
糾正措施。撤銷對薩曼塔·岡薩雷斯的起訴;將案件主題限定爲具體且單獨的指控。補救措施:責令明確時間、方式、地點和角色,否則將不予受理。
缺少汽車支架:
被告人的個體化(事實、時間、方式、地點、手段和角色)。
4. 因涉嫌 DAET-PNB 犯罪被逮捕,逮捕令發給 CICPC;無 SIPOL 記錄(2025 年 1 月 28 日)
已完成。逮捕由第二監察法院命令中指定的機構以外的其他機構執行;該命令未錄入西班牙警方(SIPOL),且無法追溯(沒有機構間協調記錄、日誌或詳細執行記錄)。
侵犯權利。CRBV 44(人身自由)和49(正當程序:合法性、動機、訴訟公開性);證據鏈/可追溯性的中斷(COPP 181、183、187)。
判例法:TC-2021-0034(T. 4.º Control,加拉加斯):“未在 SIPOL 登記導致剝奪自由的行爲無效,並違反了法律確定性。”;AC-2019-0458(加拉加斯刑事上訴法院):“旁遮普國家警察局只能執行向 SIPOL 提交的命令;否則,其行爲超出了其職能管轄範圍。”
程序效果。逮捕的任意性;由於缺乏可追溯性而影響後續行爲;衍生程序可能無效;以及排除從不規範拘留中獲得的證據。
糾正措施。通知新加坡警察局及相關機構轉發該命令的指控/登記、警衛日誌和執行記錄;如經覈實,執行機構職能不力且未登記,則宣佈逮捕無效;下令排除所有衍生品(毒樹之果原則);並下令對程序偏差展開紀律/刑事調查。
汽車支持。缺失:
SIPOL 裝載法案/身份證、新聞簿和執行法案,其中包含官員身份證明和直接保管鏈。
5. 敲詐勒索和盜竊加密資產 DAET–PNB(2025 年 1 月 28 日)
已完成。SÁMANTA GONZÁLEZ 在 2025 年 1 月 28 日下午 2 點被捕後,於下午 6 點 16 分從其幣安賬戶中被盜 1,800 美元。此次賬戶訪問是在脅迫下進行的,並未獲得法院命令。
權利受到侵犯。CRBV 47、48 和 115(通信/數據和財產的不可侵犯性);CRBV 26、27、49 和 257(有效保護、憲法權利保護、正當程序和有用程序);COPP 181(證據保存和數字保管鏈)。
法理學。SC 0581/2014;SC 0202/2018(有效保護和控制違反保障的行爲);SC 1309/2005;SC 263/2016(依職權排除非法證據和收益)。原則:Zerpa Aponte(虛擬搜索)。
程序效果。非法且無效的證據:所有通過強制訪問獲得的數據(憑證、列表、聯繫人、交易標識符)及其衍生數據均被排除(毒樹之果)。這會導致區塊鏈斷裂,並污染使用該數據的操作。這會導致財務損失,需要全額賠償。
缺少汽車支架:
– 免責支持 DVD-R1-16X。
– 記錄的對開本/片段設定了下午 2:00(捕獲)和下午 6:16(撤退)。
– SÁMANTA 幣安賬戶的 KYC 所有權證書。
– 導出/記錄 Binance(IP、設備 ID、2FA/OTP、時間戳)和 TXID/地址列表。
– 向幣安/運營商提交官方報告和確認;CDR(12:00–20:00)和 CCTV/DAET–PNB 警衛日誌(17:00–24:00)。
– 加密取證專家報告(WORM 圖像 + 哈希)和保存的祕書原因。
6. 脅迫/酷刑(模擬窒息)解鎖設備(2025年1月28日)
完成。通過模擬窒息實施物理強制,解鎖手機/設備並訪問其內容。
權利受到侵犯。《民事訴訟法典》第46條(絕對禁止酷刑和殘忍待遇);《民事訴訟法典》第49條(正當程序);《民事訴訟法典》第26-27條(有效保護和憲法權利保護令);《民事訴訟法典》第111條(客觀性和程序公正性)、第174-175條(絕對無效性)、第181、183、187條(證據保管鏈)、第191條(排除非法證據)、第330條(聽證澄清);《民事訴訟法典》第285、286條;《防止和懲治酷刑特別法》,第4、5和7條(調查義務和不得采納脅迫手段獲取的信息)。
判例法:SC-0581/2014(憲法法庭,TSJ):“訪問通信和個人數據需要明確的司法授權;任何未經授權的侵入均無效,其結果不予採納。”;SC-0202/2018(憲法法庭,TSJ):“有效的司法保護要求排除所有通過違反憲法保障而獲得的證據。”;SC-1309/2005 和 SC-263/2016(憲法法庭,TSJ):“即使沒有當事人的請求,也必須依職權排除非法證據及其成果。”;SCP-89/2015(刑事上訴法庭,TSJ):“數字證據的保管鏈要求認證其完整性、真實性和可追溯性。”
程序效力。脅迫下實施的行爲絕對無效,並完全排除:(i)解除封鎖後提取的數據/內容;(ii)根據“毒樹之果”原則獲得的任何衍生信息(聯繫人、聊天記錄、電子郵件、元數據、追蹤信息、“後續發現”);(iii)依賴於此類非法獲取的後續行爲無效。
支持。缺失:
法醫檢查(法醫報告/臨牀護理記錄)。
7. 22 項已達成但未執行的程序(2025 年 2 月 28 日至 2025 年 3 月 12 日)
已完成。預審前,法院批准了辯方提出的22項手續(文件、專家報告、痕跡和保管鏈)。儘管有證據表明這些手續已執行,但檢察院及其輔助機構均未執行。同時,作爲開庭令和逮捕令依據的22項“定罪要素”被第45任國家檢察官明確駁回,理由是與事件“無關”;然而,這些要素正是整個案件的依據。
權利受到侵犯。CRBV 26、49和257(有效的保護、辯護和程序作爲司法工具);COPP 111(程序的客觀性/公正性)、330–331(關於有效性的辯論以及必要的庭審準備)。
判例法:SC-0457/2010(憲法法庭,TSJ):“中間階段需要真正的個體化和矛盾;其缺失導致無力辯護。”;SC-1023/2018(憲法法庭,TSJ):“未能履行先前商定的基本程序,由於實質上無力辯護,導致無效。”;SC-1262/2001(憲法法庭,TSJ):“法官必須採納並下令收集對辯方有用的所有證據。”;SC-1120/2008、SC-0705/2013 和 SC-0912/2015(憲法法庭,TSJ):“司法沉默或拖延違反了有效的司法保護,值得發出強制性裁決令。”
程序效果。
開庭審理命令因未履行事先約定的必要程序而下達,導致缺乏實質性辯護,被宣告無效。
在所有 22 項訴訟程序完成並且辯方獲得合理的機會和時間對指控的要素進行分析之前,禁止在任何決定中評估指控的要素。
使案件恢復到司法有效控制的訴訟執行狀態。
缺少汽車支撐:
缺少:同意 22 項訴訟的命令(編號/日期和對開本)。
缺失:佣金證明/簽發文件(編號、對開本和運費)。
缺失:祕書跟進的原因和不合規的證據(對開本)。
操作說明:立即附上同意 22 項訴訟的命令的認證副本和控制表(盡職調查 → 義務實體 → 官方通信日期 → 收據收據 → 狀態),以便法院覈實不合規情況並下令在最後期限內恢復原狀。
8. 中間階段存在缺陷:未通知或未提供副本即開倉單(2025年4月23日-2025年5月30日)
事實:法院命令發佈時,辯方並未正式收到通知,也未獲得該命令的認證副本以及提出反訴和準備庭審所需的必要文件。因此,辯方無法及時、完整地查閱案件卷宗,無法提出異議、提供或請求及時排除。
權利受到侵犯。CRBV 26、49、51和257(有效保護、辯護/抗辯、申訴和答辯權、作爲司法工具的程序);COPP 124-126和130(被告的權利和獲得必要行動的權利)、174-175(因缺乏辯護而導致的無效)、175、330和331(中間階段/開庭令中的手續和保障)。
判例法:SC-0457/2010(憲法法庭,TSJ):“中間階段要求個性化和真正的辯護保障;忽略中間階段將導致無力辯護。”;SC-1023/2018(憲法法庭,TSJ):“中間階段的獲取渠道不足和矛盾將因無力辯護而產生無效性。”;SC-1120/2008;SC-0705/2013;SC-0912/2015(憲法法庭,TSJ):“沉默、拖延或缺乏通知違反了有效的司法保護,值得頒佈強制令來決定或通知。”
程序效果。
物質上的無防禦性和矛盾原則的違反。
開始審判的命令以及任何依賴該不正當命令的後續行動均無效(《民事訴訟法》第 174-175 條)。
程序期間的中斷,必須從有效通知和送達認證副本之日起重新計算。
缺少汽車支撐:
缺失:證明已發出通知的祕書原因(頁碼和日期)。
缺失:帶有完整性印章(對開本)的認證副本或數字化記錄的交付證明。
9. 拒絕司法公正和使用簡單副本(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4日)
事實:該案在未事先通知辯方的情況下開庭審理,且針對該案的證據主要爲未經認證或證明的簡單複印件(打印件、屏幕截圖、未簽名/密封的筆錄、不含元數據的文件),未提供實物或電子原件,也未與矩陣進行比對,且未迴應查閱/複印請求。
權利被侵犯。CRBV 26、49、51 和 257(有效保護;抗辯/反駁;申訴/迴應權;程序作爲一種工具)。COPP 111(MP 的客觀性)、174-175(因缺乏抗辯而無效)、191(違反保證而獲得的證據的排除)、198(文件真實性:未經認證/批准的簡單副本/截圖無效)、261(合理的決定)、303-304 和 330(口頭性、即時性和有效性控制)。CP 483(惡意拖延)。
判例法:SC-1120/2008;SC-0705/2013;SC-0912/2015(憲法法庭,TSJ):“司法沉默或拖延違反有效保護,需要立即作出裁決。”;SC-1262/2001(憲法法庭,TSJ):“對辯護有用且必要的證據必須予以採納和評估。”;SCP-115/2006(刑事上訴法庭,TSJ):“所有證據均須經證實爲真實性並有保管鏈。”;SC-1309/2005;SC-263/2016(憲法法庭,TSJ):“非法證據及其成果必須依職權予以排除。”
程序效果。
存在判定不可採信證據的一定風險。
由於無法進行技術反駁而導致無防禦能力。
起始命令及後續附屬行爲的無效(COPP 第 174-175 條)。
禁止對非真品複製品進行評估,除非經過專家/認證機構的驗證。
缺少汽車支撐:
缺少:提交審判的正式通知證明(頁碼/日期/時間和職位)。
缺失:與原件/主文件或文件認證的比較。
缺少:真實性驗證報告和/或專家報告(文獻學/數字取證)。
缺少:標識原始片段及其鏈條的索引和分頁。
立即採取行動(72小時)。1)向祕書處索取通知和指控的認證副本;2)致函簽發方,要求其轉發原件/證明文件;3)請求文件和數字取證專業知識(哈希值、元數據、鏈);4)暫時排除所有未經認證的文件(COPP第198條),並在48小時內舉行審查聽證會,確定日期和時間。
10. DVD-R1-16X 失蹤(記錄於 2025 年 4 月 4 日,FOLIO 95;失蹤通知於 2025 年 7 月 31 日)
已完成。該DVD-R1-16X光盤包含超過1500份音像、紀錄片和數字文件,已於2025年4月4日上午10:22提交至第二監察法院(案號02C-1486-2025,第95頁),並已密封,並在例外陳述書中提及,目前已進行保管。隨後,該光盤於2025年7月31日下午1:20在審判號11-J-1505-25的卷宗中被確認丟失(經實物覈實)。
權利受到侵犯。CRBV 26、27、49、51 和 257(有效保護;憲法權利保護令;抗辯/反駁;請願/迴應;程序作爲一種工具)。COPP 181、183、187 和 218(保存和保管鏈;技術記錄和數字專業知識)。
判例法:SC-1262/2001(憲法法庭,TSJ):“所有對辯護有用且必要的證據均須予以採納和評估。”;SCP-490/2011(刑事上訴法庭,TSJ):“當證據消失時,必須在司法控制下重建,以確保矛盾性和真實性。”;SC-1120/2008;SC-0705/2013;SC-0912/2015(憲法法庭,TSJ):“司法機構的沉默或拖延違反了有效保護,需要立即作出裁決。”
程序性影響。結構性無防禦能力、鏈條斷裂、防禦能力喪失;依賴支持而採取的後續行動可能無效;需要立即進行法醫重建和重新確立,以重新確立平等的武器。
缺少汽車支撐:
缺席覈實記錄;缺失:祕書搜索原因;缺失:反映支持收據/發放的索引/頁碼;缺失:中間保管鏈記錄(轉移/收據)。
11. 面對 20 項文書(其中 13 項無效)保持沉默並違反憲法拖延(2025 年 4 月 23 日至今)
已完成。自2025年4月23日起,辯方已向第二控制法院和第十一審判法院提交了20份訴狀,其中包括13起無效事件以及保全和查閱請求,但尚未得到答覆或裁決。權利受到侵犯。CRBV 26、51和257(保護、迴應和有效程序),CRBV 49(正當程序);COPP 174-175(解決無效問題的義務)以及330-331(及時裁決)。
判例法:SC-1120/2008(憲法法庭,TSJ):“法官對要求裁決的請求保持沉默,違反了有效的司法保護,需要立即作出裁決。”;SC-0705/2013(憲法法庭,TSJ):“無理拖延構成對司法的否定,並自動侵犯了保護權。”;SC-0912/2015(憲法法庭,TSJ):“法官有義務在合理的時間內,不無故拖延地對提交的任何請求做出合理的裁決。”
程序效力。持續無力抗辯;無法及時補救;非法證據被證實的風險;加重“periculum in mora”(意爲“無力反抗”);惡意拖延,可觸犯《刑法》第483條。糾正措施。責令在48小時內作出決定,並授權在每份文件上提供明確且合理的聲明,並撤銷該決定;如果無法做到這一點,則記錄不可能性;恢復到解決無效性的狀態;立即以電子方式通知;通知法院監察局和檢察院基本權利局。
缺少汽車支撐:
聲明:第二控制法官和第十一審判法院。
適用性和緊迫性測試(針對未命名的預防措施)
綜上所述
你必須制定一個深思熟慮且快速的策略。我設計了一個思維導圖,其中包含一個五管齊下的策略,在提交禁令之前預測未來。這需要全方位思考:右、左、上、下、前、後。也就是說,要清晰地瞭解如果禁令被宣佈不可受理,如果禁令被上訴並送至同一管轄區的上訴法院,或者如果禁令直接送至最高法院,可能會發生什麼。
你必須預見每一步,並預測每種情況的影響。我建議你也這樣做,並把它寫下來。考慮到這一點,你可以向法院或檢察官辦公室提交禁令或書面聲明,同時你也能對禁令法有透徹的理解。如今,有了像 ChatGPT 這樣的工具,你可以在幾個小時內起草一份禁令。就我而言,我花了三個小時,因爲我不需要研究細節,只需要組織策略即可。
使用 5 步方法,您可以要求 ChatGPT 告訴您上訴、審判的每個階段中人們通常看不到的 20 個藉口、錯誤或遺漏以及祕密,幾秒鐘內您就會有一個可靠的計劃。
在本文末尾的常見問題解答部分,我會一步步解釋如何操作。超級簡單:如果我能做到,那麼任何人都可以做到。
重新開始,但更好
我不會把任何事情浪漫化。七個月的時間可以摧毀你,也可以重塑你。它們重塑了我。在監獄裏,我結識了三百多人;我學會了相信獄友的話,而不是那些地動山搖就會消失的“朋友”。我學習了委內瑞拉法律,有一位非常優秀的導師——一位前法官——我和他一起學習了三個月,每天學習三到四個小時;我們唯一不學習的日子是探視日。那時我才明白幕後運作的機制。
人生有三場考驗能讓你充分發揮潛能:錢花光、身陷囹圄,以及經歷一場迫使你重生的事故。我已經經歷了其中兩場。我感謝上帝讓我學到了教訓,也讓我銘記於心。我也感謝那些爲我挺身而出的人;那些在我沉默更容易的時候爲我發聲的人。至於其他那些——那些消失的人——我也要感謝你們:清晰的認知比怨恨更無足輕重。
他們清空了我的房子和 CCSCEX® 總部,偷走了一切,甚至我的車,刪除了我在所有平臺上的代碼,還篡改了代碼庫。沒關係。只要他們不奪走你創造的意志,一切都會重建。如果我做過一次,我會做一百次——而且每次都做得更好。
#委內瑞拉擁有一切
“換個角度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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