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2021年廣東外語外貿大學一學生偷外賣被查監控後跳樓身亡,此後該校被曝爲避免刺激嫌疑人,減少調監控、處罰等維權支持,甚至懲罰投訴學生。
學校遇到這樣的事情,有的學校以“怕小偷想不開”爲由拒絕調查。
這個事件,引發的蝴蝶效應,是整個全面法治社會的一次嚴重倒車。
我個人覺得, 不是一蹴而就。
需要在各種和我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事情,依法處理。
首先對於校園偷竊外賣,這一盜竊行爲,依法查處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一步,無論遇到什麼輿情,什麼極端事情的影響,都不可偏離的軌道。
第二個對於這樣的輕微違法犯罪行爲,我們要把握住對於違法人員的個人隱私的保護,對於極端針對這個輕微犯罪行爲的“網暴”行爲,要及時加以制止和控制。
兩個方面都是依法處理。
同時校園的心理輔導工作也要跟上去,當然我們目前學校普遍的輔導員制度,要起到這個作用。或者學校針對這樣的輕微犯罪行爲,應該有心理醫生類的介入,還原變成這樣的輕微犯罪的原因,對其進行心理矯正。
一個良好的系統,纔是避免極端結果的保障。不是向輕微犯罪低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