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人渣持有37名未成年人共2341個性影像(最小受害者僅10歲),另有503部影像因無法確認拍攝者年齡未被定罪。

臺灣“高等法院”11月底二審依“個資法”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4年。臺“高等檢察署”(簡稱“高檢署”)24日提起上訴,認爲黃子佼對於少年兒童身心健全發展侵害甚巨,不宜宣告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