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A对稳定币收益的立场
MiCA的核心支柱是通过防止加密资产,特别是稳定币,破坏传统银行业来保护欧盟的金融生态系统。
❌根据该法规的第三和第四章,稳定币的收益被广泛定义为与持有相关的任何形式的利息、回报、报酬、福利、折扣或基于时间的激励,明确禁止发行人和CASP(如交易所或保管人)获得。
这一限制与电子货币指令中的条款相吻合,旨在避免将稳定币视为有利息的存款,这可能会触发资本要求指令(CRD)或金融工具市场指令(MiFID II)等指令下的监管。
该禁令减轻了系统性风险,包括货币主权侵蚀和潜在的银行挤兑,同时通过强制储备审计和赎回权促进透明度。收益不能源于稳定币本身或其发行人;相反,任何合规的回报必须来自独立的第三方机制,例如去中心化金融(DeFi)借贷池或外部协议上的流动性提供。由于储备不足,算法稳定币面临全面禁令,进一步收紧了监管。
我的观点:
欧盟担心普通人开始意识到一个简单的真相:稳定币通常提供5–15%的真实收益(通常由短期国债或类似产品支持),而传统银行账户在欧元上支付0–1%,有效保证了任何“储蓄”于法币的人每年在实际通货膨胀计算后都在损失5–10%的购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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