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資產市場(MiCA)法規是由歐盟(EU)引入的全面框架,旨在管理其27個成員國的加密資產行業。該法規的實施旨在平衡創新與消費者保護和金融穩定,MiCA爲不受現有歐盟金融法律(如證券法規)覆蓋的加密資產建立統一的規則。該法規於2023年6月生效,穩定幣的關鍵條款將於2024年6月30日生效,全面實施將於2024年12月30日開始。

MiCA將加密資產定義爲通過分佈式賬本技術(例如區塊鏈)可轉讓和存儲的價值或權利的數字表現。它將其分爲三種類型:

資產參考代幣(ARTs):與多種資產(例如貨幣、商品)掛鉤的穩定幣,以維持穩定的價值。

電子貨幣代幣(EMTs):與單一法定貨幣掛鉤的穩定幣,類似於數字現金。

其他加密資產:包括效用代幣和像比特幣這樣的加密貨幣,儘管沒有發行者的完全去中心化資產在很大程度上是豁免的。

關鍵條款

許可: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CASPs)——如交易所、保管人和交易平臺——必須獲得來自歐盟國家的國家監管機構的授權,從而使他們能夠通過“護照”系統在整個歐盟內運營。他們必須滿足資本、治理和網絡安全標準。

穩定幣規則:ARTs和EMTs的發行者面臨嚴格的要求,包括保持足夠的儲備、確保可贖回性以及禁止支付利息。根據使用情況或市場影響的重要穩定幣受歐洲銀行管理局(EBA)的監督。

透明度:向公衆提供加密資產的發行者必須發佈詳細的白皮書,概述風險、權利和資產詳細信息,類似於招股說明書,但預先批准規則較輕。

消費者保護:CASPs必須以客戶的最佳利益行事,保護資產,並遵守反洗錢(AML)和反恐融資(CTF)規則。

市場濫用:MiCA禁止內幕交易、市場操縱和在加密市場中的非法披露。

排除:金融工具(例如MiFID II下的證券代幣)、中央銀行數字貨幣(CBDCs)和沒有中介的完全去中心化服務不在MiCA的範圍內。非同質化代幣(NFTs)通常是豁免的,除非是分割或同質化的。

影響

MiCA在整個歐盟統一了監管,取代了零散的國家法規,簡化了企業的合規流程。它通過解決欺詐和波動風險,特別是在穩定幣方面,增強了投資者信任,同時通過明確的指導方針促進了創新。在全球範圍內,它可能影響其他司法管轄區(“布魯塞爾效應”),成爲加密監管的一個模型。

在歐洲經濟區(EEA),MiCA的推廣影響了像Binance這樣的平臺,這些平臺必須通過支持合規的穩定幣(例如USDC,EURI)並在2025年3月31日等截止日期之前下架不合規的穩定幣(例如USDT,FDUSD)來進行調整。用戶保留資產保管選項,但交易轉向受監管的替代品。這反映了MiCA旨在確保歐盟加密市場的穩定性和合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