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inCatcher 消息,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交易與市場部於 2025 年 12 月 17 日發佈重要聲明,明確了經紀商託管加密資產證券的監管立場。
根據該聲明,SEC 不會反對經紀商在特定條件下將自己視爲對加密資產證券具有“實際持有”權,這些條件包括經紀商必須維持合理設計的政策、程序和控制措施,並符合行業最佳實踐以保護私鑰安全。此聲明爲希望向客戶提供託管服務的經紀商提供了明確指導,適用於包括代幣化股權或債務證券在內的各類加密資產證券。SEC 委員 Hester M. Peirce 鼓勵交易與市場部迅速制定關於修訂規則 15c3-3 的建議,以全面解決加密資產託管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