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博物院出示專家鑑定記錄∶《江南春》圖卷兩次鑑定均被專家組認定爲贗品。1986年6月,原文化部制定出臺《博物館藏品管理辦法》。之後,南京博物院依照此辦法,由原江蘇省文物出境鑑定組及南博鑑定人員對一批建議剔除的書畫作品進行再次審覈,確認不宜入藏。1997年4月15日,南京博物院向原江蘇省文化廳提交《關於處理不夠館藏標準文物的報告》,請求“將不夠館藏標準的文物(即博物館的處理品)進行調劑,價撥給省文物總店處理”。原江蘇省文化廳於1997年4月21日同意調劑。1997年5月8日,被專家認定爲贗品的《江南春》圖卷撥交給原江蘇省文物總店,於2001年4月16日被“顧客”以6800元價格購買,銷售清單明示爲《仿仇英山水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