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迪拜區塊鏈週上,趙長鵬(CZ )在與黃金擁躉 Peter Schiff 的激烈探討交鋒中說比特幣是 "更好的黃金版本",而非替代品,這在廣場引起了巨大反響和討論.筆者也一直以爲比特幣是在互聯網出現之後唯一能在虛擬的維度戰勝黃金的價值物.黃金統治了藍星幾千年甚至更爲久遠,但一旦藍星上的文明出現了互聯網和虛擬世界的話,現實物理世界找不到比黃金更好的東西的物理限制將被打破,人們能在虛擬的數字世界裏創造出更好的黃金版本,從現在來看這個版本就是BTC!

 CZ 金句摘錄

  • "我不反對黃金,只是認爲比特幣是更好的 ' 黃金版本'"

  • "代幣化黃金需要信任第三方—— 即使管理團隊變更、數十年後或戰爭期間,對方仍會給你黃金 "

  • "比特幣能做黃金和法幣能做的一切,甚至更多—— 閃電網絡、智能合約等可編程功能 "

今天我們將從一項不可思議的法令,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看發生在這個星球上的關於黃金和比特幣的事,當然那時比特幣遠沒問世,大家不妨假設如果那個時代有BTC會如何?帶着這樣的假設來看看這個法令和那個時代,說不定能引起大家某些思考.

1925-1929 年道瓊斯工業指數大幅飆升,但股價上漲並非基於企業盈利支撐,股市平均市盈率遠超歷史均值(有沒有和現在的美股很像?)。同時,槓桿投機失控,股票交易允許保證金交易,銀行也將儲戶資金投入股市。1929 年 10 月 24 日 “黑色星期四”,股市暴跌,至 1932 年 7 月,道指較 1929 年高點暴跌 89%.

美國銀行混業經營,將儲戶資金投入高風險股市和房地產,股市崩盤後銀行資產大幅縮水,引發擠兌潮。1929-1933 年共有 9000 家銀行倒閉,儲戶損失超 140 億美元,貨幣供應量驟減 31%,美國進入歷史上所謂的大蕭條時期.

彼時新上任的總統羅斯福上臺,推出了一系列所謂新政,力圖挽救美國經濟.其中第 6102 號行政命令於1933 年 4 月 5 日由羅斯福簽署執行(總統行政令).

第 6102 號行政命令(核心執行方案)

  1. 收繳範圍與期限:禁止美國大陸內囤積黃金硬幣、金條、黃金憑證;要求個人 / 機構在 1933 年 5 月 1 日前將超額黃金交至美聯儲,兌換價 20.67 美元 / 盎司。

  2. 豁免條款:個人可保留不超 100 美元等值黃金(約 5 盎司);收藏家稀有金幣、珠寶商 / 牙醫 / 工業用黃金可豁免。

  3. 處罰措施:違規最高判 10 年監禁、1 萬美元罰款,或兩者並罰。

  4. 執行結果:民間大量黃金流入央行,爲後續貨幣改革鋪路。

看到這有沒人和我一樣腦中立馬跳出一個念頭,我偷偷藏起來誰知道呢?你放心,會有專人用金屬探測儀到處搜查,一旦發現將藏匿行爲有可能將你長期監禁,誰會願意冒這樣的險呢?何況政府是以20.67美元/ 盎司的市價來收購你的,又不是白白沒收你的黃金.

但不可思議的事情就是,1933 年 4 月 5 日至 1934 年 4 月期間,黃金官方價格從 20.67 美元 / 盎司飆升至 35 美元 / 盎司,漲幅達 69%,這一變化完全由美國政府通過行政命令和立法強制實施,而非市場自發形成。

也就是說當初你用黃金換到的美元,在一年的時間裏購買力就下跌了一大半,而你不得不眼睜睜看着,多數普通人甚至都看不到這一變化.時下的中國,國進民退,廣場上尚且有一堆人天天抱怨政府的不滿,假如你處於彼時的美國,號稱人類文明的燈塔,私人財富神聖不可侵犯的自由國度,你又該作何感想呢?

我唯一能想到的就是,假如那時有比特幣該多好!或許這時,你纔可能理解到一點去中心化的分類賬本,不依賴於任何組織和政府的區塊鏈網絡的意義,那是真正的自由和神聖不可侵犯!

而這是比特幣和黃金對比中的一處優勢而已,下期我將全面給你講述爲什麼人類幾千年的歷史中只有互聯網出現後纔可能出現比黃金更好的黃金的原因,敬請關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