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近期十三部委联合发文重申打击虚拟货币经营与炒作,明确把稳定币列入虚拟货币,以及七大行业协会首次明确封杀境内RWA(现实资产代币化),行业普遍的悲观情绪在弥漫。再加上,我最近做了两期拆解传销资金盘的视频,感受颇为复杂,有一些思考想要和大家再聊聊。
作为一名长期关注Web3.0领域法律前沿的研究者,我观察到一个令人痛心的“双轨制”怪象: 一方面,真正的技术创新因缺乏合规生存空间,被迫集体“出海”,导致中国在下一代互联网基础设施竞争中面临技术空心化; 另一方面,打着幌子的诈骗团伙却利用监管的严而不实、损失自担模式造成的打击真空,在中国境内病毒式开展传销活动疯狂收割认知存在断层的普通民众。我称之为,悲壮的“大迁徙”与疯狂的“收割者”。
1国内web3.0现状:
在当前的强监管高压下,任何涉及Token(通证)机制的真实业务创新,无论是致力于解决供应链金融信任难题的DeFi协议,还是旨在提升资产流动性的RWA尝试,还是加密资产交易所,在国内均面临巨大的刑事合规风险,这导致整个行业里想要发展正向web3.0生态,真正懂技术、有理想的创业者和开发者为了生存和合规不得不将业务主体迁移至新加坡、香港或迪拜等。这不仅是税收和就业的流失,更是创新的停滞和规则制定权的丧失。
虽然我们一直对数字人民币抱有极高期望,认为它符合反洗钱、受监管、天然不脱锚,有可能挤占稳定币市场,但是真正理解web3.0生态的大家都明白,二者的逻辑有天然的不适配,融合存在极大的困难,志向高远但不一定能落地。所以,当未来的全球数字金融基础设施(支付、结算、资产确权)由海外公链、稳定币主导时,中国就是可能面临技术层面的“被动脱钩”。
与技术精英的无奈出走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境内遍地开花的“伪Web3”传销盘资金盘。犯罪团伙利用“区块链”、“DAO”、“去中心化”等晦涩难懂的技术名词,通过搭建虚假的交易平台和App或者不开源的预留作恶开关中心化代币,构建一个又一个庞氏骗局。在我近期对某传销盘的拆解中,我发现大量受害者(多为中老年群体)对基本的区块链常识一无所知,他们所有区块链金融的知识来自于“教员和老师”,却对“国家秘密扶持”、“源自暗网”、“玩家铸币”、“超越比特币”的话术深信不疑。甚至专业人士进行风险提示时,会遭到“护盘大军”的强烈攻击与仇视。
2为何“越打击,越疯狂”?
为什么在如此高压的监管态势下,传销、诈骗活动依然猖獗,受害者还“叫不醒”?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监管策略的结构性失衡。
①只有“负面清单”,没有“正向参照”。
这么多年,官方渠道对区块链技术应用的科普长期缺位或仅停留在无币区块链层面,导致公众无法建立正确的价值锚点。当正规军(合规机构)无法公开展示真正的Web3技术应用时,关于“什么是Web3”的定义权和解释权就完全落入了传销、诈骗团伙手中。他们将非法集资包装成“国家布局”、“普通人翻身赛道”,民众在缺乏正向参照物的情况下,根本无法辨别真伪。
②政策落地存在偏差。
执法、司法在政策理解和落地上往往不是那么精准和完美,我之前写了一篇《涉虚拟货币“损失自担”这样用真的对吗?》,一线实务研究者还是比较有共鸣,小小的引发了一些讨论。我认为,监管层往往满足于发文禁止,基层司法机关往往采用比较粗暴的方式一刀切。对真正需要打击的犯罪活动,缺乏利用大数据技术对线上虚假宣传、线下洗脑聚会进行精准打击的动力。但在个人持币或技术研发层面又扩大解释当作犯罪处理。而那些于真正危害巨大的传销头目,往往要等到资金盘崩盘引发维权时才介入,错过了最佳阻断时机。
3.法律与社会伦理的拷问
①不必悲观,虚拟货币的底层价值是商品并非货币。
我认为,民众购买持有虚拟货币,自始没有把它当做是货币而是商品。只要虚拟货币商品属性不变,司法保护的底层逻辑就存在。
2013年《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将其界定为“特定的虚拟商品”,这一定位在司法实践中至关重要。近期政策虽严厉禁止其金融活动,但并未明文废止这一定性。政策的重心在于“去非法金融化”,而非“去财产化”。否定其货币功能与打击相关非法业务,并不必然等同于在个案中否定其作为公民合法财产的受保护地位。这是监管的“公法”边界与私权保护的“私法”空间之间的微妙平衡。
②关于“风险自担”的真实含义,应当做到市场风险与违法风险的分离。
政策反复强调公众参与需“风险自担”。这里的“风险”,首要且核心的是指市场价格剧烈波动、技术安全漏洞乃至项目运营失败归零所带来的市场风险。监管的警示在于:这是一个高波动、无涨跌停、缺乏信息披露规范的领域,投资者必须为自己的投机行为负责。这绝不意味着,当投资者遭遇诈骗、传销等明确的违法犯罪行为时,也需要“自担”损失。相反,政策的核心目标正是打击这些犯罪行为。将“风险自担”曲解为对违法犯罪行为的豁免是对政策的误读,也不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
③关于稳定币(USDT)的定性,承认现实与防范风险的两难。
本次政策明确将稳定币纳入虚拟货币范畴一并监管,堵住了试图将其作为“合规替代品”的幻想。必须清醒认识到,监管对其在反洗钱、客户识别方面的缺陷,以及其可能用于违规跨境转移资金的风险担忧是深刻且合理的。然而,从全球视野看,稳定币作为加密生态的“基础燃料”和跨境贸易中一种新兴的支付结算工具,其客观存在和一定范围内的应用是现实问题。监管的“否定”是对其境内金融属性的否定,是对潜在系统性风险的预防,而非对这项全球性技术存在的无视。这更提示我们,不能“掩耳盗铃”,而应深入研究其运行机制,为未来的全球规则对话做好准备。
④关于“负面清单”的潜在影响,警惕基层执行的“寒蝉效应”。
当前政策以“不得”为关键词,划出了明确的禁止性边界(负面清单),但并未明确“什么可以做”(正面清单)。这在基层执法中可能导致两种倾向:一是“一刀切”,将任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行为,包括个人间的合法赠与、特定场景下的技术研发都视为违规;二是“寒蝉效应”,使得真正有志于区块链底层技术、合规应用研发的企业和人才因恐惧被误伤而彻底离开或转向地下。长此以往,这可能导致我们在这一技术浪潮中与世界主流认知和实践脱轨,反而扩大了信息差。当大众只能从隐秘、混乱的渠道获取片面信息时,他们实际上更容易被真正的犯罪分子收割。
⑤民众的“认知鸿沟”到底怎么形成的?
真正的Web3.0是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公开透明、代码开源、社区治理链上可查的,伪Web3.0是中心化操控、代码不公开、后台随意篡改数据的,但是当一个新兴领域被全面污名化,且缺乏权威的“白名单”引导时,民众对于财富的渴望极易被扭曲。受害者并非天生愚昧,不仅是贪婪害了他们,更是“真知的缺位”害了他们。如果能让百姓看到正规的区块链金融、RWA是如何运作的,那些承诺“静态收益800%”的拙劣骗局自然不攻自破。
4.打击“幌子”式非法金融活动需要切实落地
政策文件清晰地指出,打击的是假借“区块链、元宇宙、Web3.0、DeFi”等名义进行的非法活动。这实际上进行了一次重要区分,打击的是“犯罪”,而非“技术”,我们需要多层面落实打击政策。
①利用AI舆情监测,实施“溯源打击”传销盘的传播极度依赖网络社交媒体。
公安与网信部门合作,针对抖音、快手、视频号、微信群,利用AI模型抓取高频词汇(如“静态收益”、“躺赚”、“共识”、“布道”)。对于那些在短时间内高频发布此类诱导性内容的账号,进行精准画像和定点封禁。不仅要打“项目方”,更要打“网络推手”和“团长”。
②“链上+链下”双重穿透,很多诈骗盘虽然是假的Web3,但为了收钱往往使用USDT等虚拟货币进行流转。
引入专业人员作为技术侦查辅助,追踪涉案资金的链上流向,定位其洗钱路径;片区警察定点巡查,扫除线下实体传销窝点,切断针对中老年受害者的线下“地推”与“会销”的传播链。
③开展科普教育。
目前的宣传多是“吓唬式”(买币就是犯法),缺乏“原理解构”。鼓励行业专家、律师开展科普教育,不要只讲法律后果,要讲技术原理。
各位朋友,监管的收紧,不应被简单视为创新的终结。我更希望它是一次严厉的“压力测试”和“市场出清”,驱离了劣币,为未来可能出现的、更健康、更合规的行业形态预留了空间。
作为长期观察研究web3.0领域的律师,我认为:消灭黑暗最好的方式,不是把眼睛蒙上,而是把灯打开。只有通过合规的白名单树立行业正气,通过大数据的雷达精准定位毒瘤,通过深度的科普填补认知鸿沟,我们才能真正有效地打击“幌子”式非法金融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同时为中国保留下一代互联网技术的火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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