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CryptoStakingTaxReview 在美國,加密質押受到 "雙層" 稅制的約束:當你收到它時,首先作爲普通收入徵稅,隨後如果你出售或交易它,則作爲資本收益徵稅。\n截至2023年12月,主要指導方針來自IRS收入裁定2023-14,該裁定明確了在你獲得對其的 "支配和控制 "時,需要將獎勵報告爲收入。\n1. 收入稅事件(接收)\n當你合法有權移動、出售或花費你的質押獎勵時,它們被視爲應納稅收入。\n估值:你必須在接收的確切時間記錄以美元計算的公平市場價值(FMV)。\n稅率:這些獎勵的稅率爲你的邊際所得稅稅率(範圍從10%到37%)。\n支配和控制:對於鎖定資產(如在Shapella升級之前質押的ETH),IRS通常認爲只有在它們解鎖並可供你使用時才應納稅。\n2. 資本收益事件(銷售/交易)\n當你最終處置這些獎勵(換現金、交易其他幣或買一杯咖啡)時,你會觸發第二個稅務事件。\n成本基礎:這些幣的成本基礎是你在步驟1中報告的FMV。\n計算:資本收益/損失 = 收益 - 成本基礎。\n持有期:* 短期:持有時間 ≤ 1 年(作爲普通收入徵稅)。\n長期:持有時間 > 1 年(按較低稅率徵稅:0%、15%或20%)。 $1000SHIB $1000LUNC